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

罗克辛

出版时间

2010-12-31

ISBN

9787300132471

评分

★★★★★
书籍介绍

《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第2版)》包含了论及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之关系的两篇中文译作。这两篇作品在产生时间上跨越了四十年。第一篇作品以纲领性的方式,努力将刑法总论的体系建立在刑事政策的指导思路上:构成要件所遵循的是法的明确性原则;违法性则依照各种特定的秩序原则。利用正当化事由来解决社会冲突;而答责性所考虑的是可罚性,它要接受罪责和为预防所需的刑罚幅度的双重限制。第二篇作品描摹和批判性地点评了20世纪刑法体系思想的演变,并以刑事政策为基础讨论了法益保护、客观归属、不法和罪责及答责性等内容。

克劳斯·罗克辛(Claus Roxin),1931年5月15日生于德国汉堡,1957年于汉堡大学亨克尔教授门下获博士学位(论文:《开放的构成要件和法律义务要素》);1962年取得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法哲学教授资格(论文:《正犯与犯罪行为支配》);之后先后于哥廷根大学和慕尼黑大学任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法律通论教授、系主任、整体刑法学研究所主任等职至1999年退休。截至2010年,共获得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韩国等12国高校授予的19个名誉博士学位。

作者简介
克劳斯·罗克辛(Claus Roxin),1931年5月15日生于德国汉堡,1957年于汉堡大学亨克尔教授门下获博士学位(论文:《开放的构成要件和法律义务要素》);1962年取得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法哲学教授资格(论文:《正犯与犯罪行为支配》);之后先后于哥廷根大学和慕尼黑大学任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法律通论教授、系主任、整体刑法学研究所主任等职至1999年退休。截至2010年,共获得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韩国等12国高校授予的19个名誉博士学位。
目录
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作者后记构建刑法体系的思考 一、导言 二、以存在论为根基的刑法体系 三、我本人以刑事政策为基础构建的体系之原理 四、雅各布斯的刑法构造之体系性理论 五、结论
用户评论
很短的篇幅,一个半小时就能读完。没有体系性的思考,分析案例的人就只能做感觉的奴隶,可是如何建构好的犯罪论体系以约束引到我们的思路,这是本文的问题意识。但是对罗克辛的论战对手不是很了解,这些问题只能留到以后了。
第一篇四星,第二篇五星,翻译三星(你知道在文章开头就读到“您们”造成的冲击有多大吗?),先读第二篇更好。对于当前中国来说,重要的不是超越李斯特鸿沟,而是构建李斯特鸿沟。
我觉得这学期或许会被要求重读
历经三个多小时的紧张阅读,结束。其实核心观点很简单,在我看来就是——要跨越“李斯特鸿沟”。 或许以后可以拿本书来举办读书会,篇幅适中,主题富有启发性。
刑法基本原理上的努力并不是抽象思维的无聊游戏。
第一篇还没完全读懂,第二篇倒是和张明楷以及柏神常说的客观归属理论联动起来了,接下来继续啃第一篇。
难以置信在几十年之前罗克辛教授就已想出如此具有可行性且影响深远的理论!
当以前看到很多论文都引用这本的时候,还以为是一本多么厚的神书;没想到其实就是一篇论文(第二版加上了一篇09年的演讲稿)。大概这就是字字珠玑吧。用了非常完整的一个逻辑链批驳了从古典刑法体系因果行为论、目的论的弱点和缺陷,然后自然而然过渡到自己希望建立——实现刑事政策和刑法之间的体系性统一,在我看来,是犯罪论的任务,也同样是我们今天的法律体系在各个领域所公共面对的任务。
划时代的作品,同时可以作为了解德国犯罪论体系演进历史的一个导论。罗克辛的体系实现了体系和刑事政策的贯通,同时对具体问题保持了足够的开放和弹性。尽管它未必符合康德意义上的体系特征,但今天人们也广泛承认,并不是所有的法律问题都能通过体系解决。译者在脚注里对部分概念译法的讨论,也值得重点参考。我可太喜欢蔡桂生老师了。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