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作者Andy Hertzfeld ,于1979 年加入苹果,1981 年加入了 Macintosh 团队,是 Macintosh 系统软件的核心设计师之一。作为一位天才程序员,他与其他 Macintosh 项目团队成员并肩作战多年。
本书译者薛命灯,超过10年的Java开发架构经验,曾经就职于惠普、平安、巴克莱银行等公司,目前在远景能源负责格林威治平台的开发架构工作,技术社区InfoQ的翻译编辑。
"Burrell开始思考要怎么做才能升职。很明显,这与天分或技术无关,因为他在这方面比其他硬件工程师要优秀许多。这与工作努不努力也没有关系,因为他已经比过去更加努力了,而且比其他人的产出更多。最后,他发现大多数工程师脸上都留着小胡子,而且技术部主管留的胡子似乎更多。技术部副总Tom Whitney的胡子就更是无人能敌了。 Burrell立马开始留胡子,大概花了一个月的时间他才宣布大功告成。功夫不负有心人,那天下午他被叫进 Tom whitney的办公室,并被告知知自己已经荣升为“技术部的一员”,正式成为一名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