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世纪政治思想史(上、下)

[英] J.H.伯恩斯 主编

出版时间

2009-10-01

ISBN

9787108031983

评分

★★★★★

标签

历史

书籍介绍
翻开这套书之前,多数人以为中世纪不过是黑暗与愚昧的同义词;读完才会意识到,所谓"黑暗时代"恰恰是西方政治思想最活跃的锻造场。本书不满足于罗列思想家名单,而是追踪一个核心问题:权力究竟该由谁来行使、又以何种名义被约束——从君主权与神权的角力,到教会议会运动如何孕育"共同体"与代议的雏形,再到12世纪复兴中法律如何成为政治的理论工具。它最耐人寻味之处,在于揭示"唯名论"等哲学变革如何悄然改变人们对意志、自由与权利的想象。当然,多人合著的体例让各章风格参差,翻译亦时有生硬,但正因如此,它更像一座可反复进入的矿场,而非一本轻松消遣的读物。适合愿意啃硬骨头、追问制度背后思想脉络的读者。
精彩摘录
  • "唯名论的主导哲学强调上帝的本质的任意性,并主张可观察的自然规律和人类现象是偶然环境的结果,而不是内在倾向的结果。因而,某些哲学家像马西留那样强调群体——个体和所有成员共同的——意志是社会的原因和构成性力量。这是一个分析论证而不是关于社会如何历史地形成的陈述;它不意味着个体会曾经希望离群索居或无政府主义,或者个体今天可以选择脱离社会或不服从统治者。像奥卡姆和阿伊那样的人小心地让政治忠诚在根本上不受他们的哲学变革的干扰。他们的“意志主义”并不暗示现存的国家是自愿的结合,或者宪政主义或人民主权必然被认为优于君主制。相反,一方面,意志主义鼓励人们赋予作为社会构成性力量和法律基础的“君主意志”更大的重要"
  • "第十五 议,社团共字以及社团 法 律 种的信仰基督徒的 决议 为重要的 性作用。”(13)最后 性表明了 是 教自已将不得不 它们反映出 风在教会工作 且必须保护基督教信仰的纯粹教义。当教会法学家在研究教皇的 服从于 的引导 高级的德作 权力及其职位的权威时,所有这些揭示出教皇的统治的因素都使 并 得他们准以加以解读。 统治权的定义 罗马法学家尔比安提出了中世纪中可用以定义君主权力的 两个最为重要的语句:“使君主愉快的便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Dg141)以及“君主不受法律约東。”(Dg1。3。31)。13世纪 的注解家阿库尔西乌斯( Accursius)在他的《〈法典编纂)标准 集注》( Or"
目录
上册
缩略表
导论
第一编 基础
第一章 基督教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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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假期读的,觉得有些吃力==
关于“使徒贫穷”以及中世纪末期的财产观念颇有意思。
为什么没早点看完啊哭 (不过翻译翻的是什么鬼......机翻也不这样吧?错得不是离谱是过分了......)
中文翻译的不说人话 还是看英文版吧。慢慢看
只看了上,翻译的很纠结,施洗者若翰翻成约翰洗礼,彼得弄成保罗……这个多手译书啊,就是有问题……里面的文章也有点像大杂烩的感觉……
看完了,除了没有几个我能用上的材料以外都挺好的😭
写论文时参阅十五至十七章,质量尚可,可以比较快地进入这个领域的核心问题。但是翻译质量略差,减一星。
不好看,内容错杂。 @2017-05-29 12: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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