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 - 何炳棣

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

何炳棣

出版时间

2000-10-31

ISBN

9787108014597

评分

★★★★★
书籍介绍

中国明清以来6个世纪人口的发展一直是从事历史学、经济学、人口学的学者及思考中国人口与历史、中央地方政权体制运作、人口与土地诸问题的读者关注的重要问题。何炳棣先生关于上述问题的精彩论术无疑使本书成为海外汉学研究的经典之作。在何氏之前,从未有一位学者通过追溯人口术语的制度内涵的演变来现解分析已有的人口数据,并对移民、地区经济开发。农作物改善、赋税制度、土地使用权、自然灾害对人口发展的影响做出透彻细致的分析。该书在学术研究上里程碑式的意义是*庸置颖的,而其中对人口及其相关问题的理解和视解仍可启发当代人对中国发展的思考。

AI导读
核心看点
  • 剖析明清人口数据失真,揭示丁口与赋税的复杂关联
  • 从土地、作物、移民多维视角,解读人口增长与资源冲突
  • 海外汉学经典,以严谨史料考证重构中国人口发展史
适合谁读
  • 历史学、经济学及人口学领域的专业研究者
  • 对明清社会经济史及制度演变感兴趣的读者
  • 关注中国人口变迁与现代化进程的思考者
读前提醒
  • 上卷考据繁琐枯燥,建议耐心阅读以理解数据背景
  • 下卷分析精彩,重点关注土地与人口关系的深层逻辑
  • 需具备一定历史基础,方能领会其学术里程碑意义
读者共识
  • 学术功底深厚,论证严密,被誉为开山之作
  • 澄清了户口与亩制概念,纠正了以往研究误区
  • 部分观点如马尔萨斯陷阱论,引发学界广泛争议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他省的10个县以及35个县中有代表性的1个区、2个镇、58个乡和7个村共计30,180,000人中进行的调查,中国当时的人口年平均出生率为37%,年平均人口增长率为20%。由于缺少关于调查地点和登记过程的详细材料,很难说这次调查有多大的代表性。有理由相信出生率和死亡率都过低,因为在1958年1月新的户口登记条例实施之前,政府正式采用的还是以往比较随便、缺乏具体措施的出生和死亡登记,农村地区尤其如此。即使起码的卫生改善和保健运动能使传统的高死亡率有所下降,但2%的年增长率尚有待于将来证实。"
  • "导致政治权力分散的基本原因是咸丰元年(1851)后太平天国之乱使清廷不得不授于各省督抚以编练新军和筹饷的权力。改革家康有为(1858-1927)观察到清廷对重大军事和财政控制权的丧失:“试检阅咸同中兴诸名督抚书牍,各自练兵,各自筹饷;其末也,各自争饷。”…… …… 从体制上说,道光三十年后最重大的变化是各省的布政使和按察使已降为督抚的属员。在太平天国起义之前,布政使是由吏部任命并直接对户部负责,按察使是对刑部负责的,都享有与督抚平起平坐的半独立地位。这种每一省的分权制衡正是朝廷得以对省实行有效控制的基本原因之一。但太平天国战争给了督抚足够的机会蚕食布政使和按察使的权力,直到将他们降为毫无个人意"
  • "从这些事实和数字可以清楚地看出:在大清帝国存亡危急之秋,省和地方的官员很少有时间和精力顾及人口登记。在饱受战祸的地区,战争、屠杀、财产损失、饥荒、疾疫交加,使地方上相当多的人口死亡,保甲机构难免不全面解体。在受战争影响较小的地区,官员的精力集中在筹饷和组练兵勇保卫地方等更紧迫的事务上。太平天国平定以后,捻军战争和西北的回民起义又延续了多年的战乱。整个帝国已经衰败不堪,以至无论中央还是地方政府都已没有恢复一度普及全国的保甲机构的愿望和能力。有些省和地方官员为了地方治安试图加强保甲,但没有人真正能恢复早期的保甲户口登记。保甲人口登记制度败坏近乎半个世纪之后,即使光绪二十四年(1899)的上谕也不能"
  • "早在1927年底以前,内政部取代了1906—1927年的内务部,通知各省民政部门筹备统计全国人口。1928年颁发了新的普查表格并两次训令各省命县政府推行这项任务。但直到1928年底,仅十六省上报;到1931年夏还有十二省未报。内政部的第一个全国人口总数为474,787,386,主要是估计出来的,然后经过统计处和政府部门外的专家修正调低而成的。 当时国民政府的人口数字在国内外曾被广泛引用,也受到广泛的质疑。但就目前所知,还没有人对国民党政府的人口登记机构作过研究。这一机构远比内政部1927—1928年所提及的复杂。第一步,如果某县有警察局的话,县政府奉命在警察局协助之下调查地方人口数目,所以警察"
  • "由于1953年人口普查的统计数在今后若干年内还是保密资料,我们又缺乏详细的分类统计数字,所以还不可能对这次人口普查作系统的评价。在讨论这次普查的组织、程序、规定和方法时,重要的是要记住共产党国家的特点,与以往任何政权根本不同,对人口数据的收集必定会有重大影响。 传统中国虽是一个东方专制国家,但即使在其制度最富成效时也很难直接接触到广大民众,百姓除了依法纳粮当差以外与国家很少直接联系。在明清二代,由县以下的组织如里甲、保甲充当政府和百姓间的缓冲。这类组织的成员大多是由县官挑选委任的,也有的是由百姓自己推举的村里或家族的头面人物担任的。虽然政府在形式上和实际上都大权在握,但正如一句古话所说的:“天"
  • "为了登记家庭成员的姓名,区分性别、确定年龄的恰当方法,一切都作了周密考虑。在中国这样一个国家,即使普查中最简单的部分,也可能引起严重的问题。很多妇女是在这次普查中才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名字。鉴于对中国男性比例高的普遍怀疑,普查领导坚持在涉及女性的一切场合都必须使用汉字——“女”。在一家有几名女子的情况下,不许使用简写或“同上”符号。确定年龄是最麻烦的。人口普查员为文盲以及只记住民国前几年或农历干支的人备有换算表,中国通行的虚岁计法也一律折为周岁。 尽管普查计划得如此周密,但并非没有缺陷。首先遇到的麻烦是“民族”这一术语并没有严格限于种族集团。根据普查条例,普查员只向登记人询问他自己是属于哪一民族,"
  • "在明代,将实际亩数折为纳税亩(册亩)的办法在华北的平原地区甚为盛行。可以这样说,各种不同于240步标准亩制的存在的一个原因,就是不同的折亩比率。明代的著作明确说明,华北平原地区的本地人从元代开始就占有“大亩”地。换句话说,土地早已以很大的折扣折算为纳税亩。在元末的战争、农民起义和灾害造成人口下降以后,明初的政府命令在比较安宁的黄土高原的部分人口,移入下游平原地区。这些移民被安置在小亩地,因而税率很高。这种经济上的不公正日渐引起广泛不满,重新清丈势在必行。意味深长的是,尽管在新的清丈中发现了大量以前未登记的土地,清丈的指导原则却并不是增加当地原定的地税额,而是容许小亩地以适当的比率折算为大亩地。"
  • "使官方土地统计数减低的另一项主要原因,是由于相当多的土地未曾登记,而且传统的原则是国家税额一旦确定就不再有多大增加。这一原则对下列令人困惑的事实,提供了最好的解释:除了万历三十年(1602)外,从洪武三十一年(1398)到同治六年(1867)期间,官方的土地登记数毫无增加。尽管还有更复杂的原因,但普遍存在的许多形形式式的亩制,可以看成折亩的必然结果,以下不再赘述。另一方面,有些因素起了使土地统计数字膨胀的作用。首先是在某些地区存在的习惯亩小于标准亩的240步;其次在不少盛产稻米的长江下游地区,原来由丁承担的一部分赋税负担转嫁到土地上来,从而使当地的土地统计数扩大了。但在权衡一切相互抵消和补偿的"
目录
前言
上卷 官方人口记录
第1章 明代人口数据的实质
第2章 丁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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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开山之作,后人的工作都是在给他写注脚
经典性毋庸置疑,总的来说人口土地的部分比较枯燥,但是关于农作物的一章却是非常的精彩!
何炳棣57年的博士毕业论文,社会经济史而非社会人口问题分析著作。前半部分强调在晚明清初之际的社会变迁使得“丁”的含义已和人口数量脱钩,线版部分探讨晚明以降土地、粮食、战争、移民等因素对于人口分布与数量的影响与变迁。其实在结尾何隐含的承认了一个事实就是近代中国陷入了“马尔萨斯陷阱”,尽管出现了太平天国战争、闽粤地区下南洋的移民潮、东北及西南边疆的开发都未能逃脱。为何西方逃脱了这个陷阱?中国和西方不也有诸多战争移民等形式来加以缓解,为何最终结果却大相径庭?
雖然現在看來,可能沒有太多的新鮮感,一則是這種研究已經很多,二則老師們已經反復強調過某些觀點。如果考慮到這部著作是近一六十年以前的作品,作者所提出的觀點和較靈活地運用地方史料做研究都可算是早期的典範。如作者對丁的具體定義的解讀,對各個時期人口數據的分析,為後來大陸的人口和移民研究提供了諸多借鑒(葛)
找了你多少年,算是买到了
加速,每个人都有欲望,食色生孩子,导致人口膨胀,直到大多数人吃饭困难,社会变成火药桶,流民起义在对抗中死掉一大批人,社会又重回安定,这就是国运吧,就像是自然生长,有出生成长衰落凋零。需要重新看待计划生育及重压下不婚不育的现象。古代也有溺毙婴儿的传统。
户、口、丁各有不同,整体人口可根据几次可确信(或部分确信)的人口普查(类普查)来推断;可耕地、亩制、税亩、折亩等很复杂,相关数据有税的意义,无统计学意义
福柯通过治理术解构现代国家的起源,尤其关注随着人口统计而带来的统治权力性质的变化。作为比照,中国的人口统计自明初以降的绝大多数时期都缺乏调查的主体和农民士绅的意愿,山地人民的逃避和天灾人祸的频仍加剧了调查的难度,官僚理性的避责机制势必造成人口的虚报,进而导致国家的近视,从而无法转变为以政治经济学来治理的现代国家。
海外汉学经典著作,中国制度和经济史。大清的马尔萨斯陷阱。 已经忘记具体内容,最近回看也只看了结论。
补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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