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按照罗素的分析,在黑格尔(G.W.F.Hegel,1770一1831年)哲学中便充满了这样愚蠢的误解、混淆、胡说(维特根斯坦应该是同意罗素的观点的)。比如,以socrates is mortal”(苏格拉底是会死的)和“Socrates is the philosopher who drank the hemlock”(苏格拉底是那个服毒而死的哲学家)这两个命题为例。在前一个命题中出现的“is”是一个系词,表达的是一种述谓关系(prediction),而后一个命题中出现的“is”则是表达同一性关系的。但是,黑格尔不了解这种区别,认为它们的用法是一样的,都表达了同一性关系。因而他认为Socra"
"「意指是从事实或者事态到思想再到命题符号理解则是从命题符到思想、再命题符号;理解则是从命题符号到思想,再到事实或者事态。维特根斯坦将赋予命题符号以意义的这两种彼此不同但又密不可分的过程称作是“对命题一意义的思维”( Denken des Satz- Sines)o"
"似乎存着与语言之运作( the working of language)联系在一起的特定的心理过程( mental processes),只是通过这些过程语言才能起作用。我这里指的是理解和意指之类的过程。没有这些心过程,我们的语言的符号似乎是死的;而且,似乎我们的语言的符号的唯一的功用就在于语发这样的过程,它们才应该是我们真正感兴趣的东西。因此,如果人们你存在于一个名称和该名称所名的东西之间的关系究竟是什么,你就会倾向于回答说这种关系是一种心理的关系。也许当你这样说时,你特别想到的是那种联想机制。 在这样的诱导之下,我们便认为语言行为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是无机的部分( Inorganic pa"
"其一,如果承认“是真的”或“是假的”是作为一种对象的思想的性一一即将真或假看作一种概念,那么这时思想与真概念或假概念之间的关系就应该是“属于…之下(..fallt unter..)的关系(或者说,同于一个命题的主语和谓语之间的关系),思想作为对象被归属在真概念和假概念之下( Der Gedanke wune als Gegenstand dem Begriffe des Wahren oder des Falschen subsumiert)。但是,事实上,思想与真和假之间的关是一个符号(命题符号)的意义与其所指的关系,因为真和假是一种对象,是表达思想的符号即命题的所指。(SB150;NS21"
"我们为何不干将其从语言,至少从逻中,清除出去?弗雷格的回答是我们不能这样做,因为我们可以用它来尝试着指示( hinweisen auf)逻辑的本质。正因如此,他的逻辑系统中的每一个合法地构造起来的命题都不得不含有一个断言符号。在弗雷格看来,只有伴随着一个鱼题的说出或一个思想的表达的那种断言力量( die behauptende Kraft, mit der ein Satz oder ein Gedanke ausgesprochen wir)オ最为清楚地指示出了逻辑的本质,或者说,逻辑所真正关心的东西。但是,仅仅从日常语言的表面形式我们无法确切地知道哪一个命题的说出伴随有断言力量,哪个别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