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户版到纸籍

张荣强

出版时间

2023-09-01

ISBN

9787030751751

评分

★★★★★
书籍介绍
中国古代户籍制度是国家掌握人口、征调赋役、管控社会秩序的基本手段。以唐代两税法承认客籍为标志,中国古代户籍的著录对象、编制原则乃至管理系统都发生了划阶段的重大变化。《从户版到纸籍:战国至唐代户籍制度考论》综合利用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融通简牍学与敦煌吐鲁番学的研究,在全面系统整理战国至唐代中期户籍文书的基础上,以专题形式对这一时期户籍制度的发展演化及其相应的社会结构变化进行实证考察和理论分析,并从简纸更替这一全新视角揭示中古时期伴随着书写材料的改变,国家行政制度和社会控制方式相应发生的重大变化。
精彩摘录
  • "时至今日,学界尚无一部全面、系统研究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著作。1979年,池田温先生出版名著《中国古代籍帐研究》,此“古代”系采用东京学派的社会分期,实际上指宋代以前的历史阶段。2000一2002年,葛剑雄先生领衔的学术团队出版了6卷本《中国人口史》,其中设有专门章节讨论各时期的户籍制度,但人口史重点关注人口的调查制度、人口的数量变化、人口的地区分布、人口与社会及历史的关系等问题,与户籍制度史的研究旨趣差别很大。随着研究的继续深入,笔者越来越感觉到撰写一部贯通性质的中国古代户籍制度史的重要性,在王彦辉、杨际平、王晓欣、阿风等先生的帮助和支持下,申报了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并获得立"
  • "笔者这些年一直关注古代户籍及其相关赋役、身分制度,侧重从制度层面讨论中国古代社会阶段性特征。当然,制度史的研究不应也不能忽视普通民众的历史作用。以中国古代户籍制度为例,早在战国秦汉时期,就不断有民众为了反抗和逃避王朝统治,脱离户籍成为流民;社会承平时期,这类人群数量有限,遇到自然灾害或战争侵扰,流民的规模就相当庞大。唐代均田制被破坏后,随着土地流转加速,失去土地的客户已然成为人数最多的群体,由此引发了这一时期土地、赋役制度乃至国家管理方式上的一系列变化。就整个中国古代社会而言,流民是形塑古代社会面貌的一支重要力量,这也是笔者今后关注的课题。"
  • "前四例缴纳的是“租税杂限米帐”中的“税米”,最后一例属于“杂米”中的“田亩钱布贾米”。除了这批帐簿记载的仓吏受米时间,我们更关注仓吏将收到的这些米计人了哪年的帐簿。上举木牍中,州中仓吏将嘉禾五年(236年十月十一日至十三日收到的759斛2斗5升米总称为“五年租税杂限米”,在总额下又逐一条列其中有“五年税米”若干、“五年租米”若干,等等。也就是说,这些米都被分门别类地记到了嘉禾五年的帐簿里。不仅上举木牍,《竹木牍》收录的其他7件嘉禾五年州中仓领受米帐的表述方式无不如此。同样,我们熟知的嘉禾四年(235年)尤其是嘉禾五年吏民田家莉中,也基本上记录的是临湘侯国民众当年十月至十二月缴纳的田租米布。这种"
  • "战国秦汉时期“计断九月”,但许多经济活动诸如官府远距离输送财物向刑徒发放冬衣等,要么无法确保在九月底前完成,要么其活动本身就需要跨越两个财政年度。睡虎地《金布律》对此做出规定,“官相输者,以书告其出计之年,受者以入计之。八月、九月中其有输,计其输所远近,不能凄其输所之计,☐口□口口☐移计其后年”(简70一71),“冬衣以九月尽十一月寞之,过时者勿稟。后计冬衣来年”(简90),就要等这些活动结束后再计入下一财政年度。“计断九月”以黄河流域粟作生产为依据,这一制度显然不符合江南的稻作生产。水稻成熟时间通常在九月左右,官府征敛入仓则更晚,孙吴《嘉禾吏民田家前》记载民众缴纳租米的时间集中在每年的十至十"
  • "敦煌上计吏通常要提前一个多月出发,才能赶在元会前到达长安。第一枚简记载甘露三年(前51年)十一月,敦煌郡派遣属吏赴长安呈报甘露三年计;第二枚简说阳朔二年(前23年)十一月丁卯属吏动身,呈报阳朔元年(前24年)计,但阳朔二年十一月戊辰朔,此月无丁卯日;阳朔元年十一月甲辰朔、丁卯是二十四日,故此“二年”当为元年之误。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甘露三年计”还是“阳朔二(元)年计”,说的都不是日历年度,而是指上年十月初至当年九月底的财政年度。从甘露三年十一月上报甘露三年计、阳期元年十一月上报阳朔元年计可以看出,当时的财政年度是根据计簿截至年份命名的。"
  • "了解秦汉“计稻后年”及当时财政年度的命名规则后,我们就会知道,如果孙吴遵循“计断九月”的旧制,上举州中仓受米簿将嘉禾五年(236年)十月及其以后收纳的租税只能计入六年而非现在的五年帐目。这些仓库受米簿的人帐记录表明,孙吴至迟在嘉禾年间就已经采用新的财政年度,由原来的九月制转为了历年制。"
  • "孙吴造籍时间从原来的八月改成了岁末年初,进一步印证当时财政年度发生的变化。前面已经说过,秦汉时期“计断九月”不适合稻作生产,孙吴政权作为江南“六朝”之首,如果仍遵循原来“计稻后年”的操作模式,不仅不利于树立江东自身的正统地位,更意味着统治者只有等到一年后才能掌握上一自然年度的租赋收入情况,也就失去了据此编制来年国用预算的意义。秦汉时期江南地区经济落后,这一问题对统治者造成的困难不大、但孙吴立国江南,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水稻九月成熟,官府经过三个月,到了十二月就是以将租谷征敛完毕。这样,孙吴统治者摒弃秦汉“计断九月”的旧制、转面采用俯台本地农业生产的日历年度作为财政年度,就是很自然的事了。"
  • "这就产生了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古代中央对地方的考课都是在日历年度结束即岁终时进行。秦汉“计断九月”,郡国做好上计簿后能够在岁末(十二月底)赶到京师参加考课和元会;西晋以岁终为断,又是如何在岁末上计中央的呢?其实这并非西晋一朝,而是此后所有王朝共同面临的问题。我们不妨看一下唐代的解决方案。唐人习惯将当时的朝集制比附为汉代的上计,但学者研究指出,唐代朝集使的任务实际上只是携考簿入京应对考课和参加元会,地方长吏考簿中虽然也会涉及户口、垦田内容,但主要功能不在“上计”,唐代承载了汉代上计簿经济功能的是计帐。2与具有基础台帐性质的户籍三年一造不同,作为户口帐的计帐是一年一造。按照《新唐书·食货志》“乡成"
作者简介
张荣强,河北石家庄人,现为南开大学历史学院英才教授、博士生导师,2015年入选教育部首届青年长江学者。研究领域为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简牍学、敦煌吐鲁番学。在《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60余篇。目前担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研究及数据库建设”首席专家。专著《汉唐籍帐制度研究》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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