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st Defense

Alan M. Dershowitz

出版社

Vintage

出版时间

1983-05-12

ISBN

9780394713809

评分

★★★★★
书籍介绍

The author presents his most famous, and infamous, cases and clients, and in the process, takes a critical, informed look at a legal system that he regards as deeply corrupt.

艾伦•德肖维茨(Alan M. Dershowitz,1938),美国著名律师、学者、作家。他被誉为“美国当代最成功的辩护律师”、“最伟大的人权捍卫者”,成功代理过许多重大案件,包括辛普森案、泰森案、五角大楼秘密文件案、克林顿总统弹劾案和美国总统大选案等著名案件。他28岁时即成为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是哈佛大学历史上最年轻的教授。他也是全球知名的畅销书作家,主要著作有《合理的怀疑:从辛普森案批判美国司法体系》、《法律创世记:从圣经故事寻找法律的起源》、《致年轻律师的信》、《你的权利从哪里来?》等。

AI导读
核心看点
  • 剖析美国司法体系深层腐败与阴暗面
  • 探讨律师为有罪者辩护的伦理困境
  • 揭示认罪协商等制度背后的现实逻辑
适合谁读
  • 对法律实务与司法制度感兴趣的读者
  • 关注人权、自由与法治精神的思考者
  • 法学专业学生及法律从业者
读前提醒
  • 作者观点犀利且具争议性,需批判阅读
  • 书中案例涉及敏感社会议题,保持客观
  • 注意区分作者个人立场与客观事实
读者共识
  • 文风幽默诙谐,打破法律书籍刻板印象
  • 深刻揭示司法系统的不完美与制衡
  • 引发对律师职业伦理与正义本质的深思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即使我了解到有一天我为之辩护的委托人可能会再次出去杀人,我也不打算对帮助这些谋杀犯开脱罪责表示歉意,或感到内疚。因为这类事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生过,我不敢说真发生了那样的事我会作何感想。我知道我会为受害者感到难过,但我希望我不会为自己的所做所为感到后悔,就像一个医生不该为医治一个康复后去杀人的病人而感到悔恨是一个道理。"
  • "自由国家最好的试金石,就是检视他们如何对待为那些罪犯以及为社会所唾弃的人辩护的律师。在高压统治的国家,独立的律师并不存在。的确,证明极权统治是否存在的表征,便是政府是否曾迫害过辩护律师。莎士比亚说过:“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杀死所有的律师。”要想使被告辩护律师不能独立自主地进行工作,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责难他们为有罪人辩护是否合适。那些鼓吹辩护律师应该把他们的委托人限制在无辜的被告上,或仅为某种类型的人或社会阶层辩护,这样做实际上是为建立一种由政府决定谁有权受辩护、谁无权受辩护的制度大开方便之门。如果我们授予政府、授予律师、授予任何权力机关这种权力,这意味着独立自主的辩护制度开始走向死亡——这"
  • "看过了法兰克法官的裁判书,我被说服了,我承认新闻媒体和政治人物对伯格曼的指控是不公平的。这些抨击几乎使每个人——包括我在内——认为伯格曼是个无罪可逭的恶棍。《纽约时报》对伯格曼的描述“几乎”是正确的,他们认为他是“虐待和丑闻的代表性人物”。在众人的心中,伯格曼真的“代表”了在那个行业中的所有罪恶,但是他不是偶然“成为”代表性人物的。新闻媒体及政治人物把这个留着胡子、头戴圆顶小帽的拉比描绘成集所有腐败于一身的代表人物,这在新闻和政治上是很有销路的。 这并不是说伯格曼的慈善机构是清白且有爱心的模范,也不是说伯格曼的许多做法不应该受到批评。但是其他疗养院的主持人,包括很多慈善机构和许多不良的陋习,却"
  • "爱达是个短小丰满的中年女子,是个温柔的犹太母亲。她负责看顾每个思想犯。她知道他们的每件事:关押他们的监狱,他们最后的一次会客,他们身体以及心理的健康状况,他们需要什么样的医疗药物,他们被安排做什么工作,他们可不可以上诉,还有上百件狱中生活的重要事件。她把这些资料全记在小本子上。 我问她为何这么做。“当纳粹杀了我们的人民时,世人只知道人数有多少,而不了解他们是哪些人。你不能总是只有数字而已。世人还必须知道有关我们犯人的每件事:他们长的样子(当她说到这儿时,她打开档案夹,里头全是犯人们被压皱了的照片),他们的感觉是什么,甚至他们彼此说些什么话。” 我问爱达,就像我对其他“不准离境者”所问的问题一样"
  • "如果一个政府官员违反宪法,“那是一个事件”;可是如果法院随后认可这一行动,“那已经过去的事件就变成宪法的一部分。这一部分东西有它自己的生殖力,其生产出来的东西却会毁坏宪法原则本身。”"
  • "你怎么能明知委托人犯有为人不齿的罪恶,还去为他辩护呢? …… 尽管以上论点可能很有说服力,但这些理由都没有完全讲清为什么律师为有罪被告辩护。辩护律师工作是一个扩大名气的抽签赌博——能否使显然有罪的委托人“安然逃脱”是一种挑战,知难而上就能大振名声。这也是扩大客源的办法,客源就意味着收入,这收入意味着众多辩护律师极力想争取的富裕生活。"
  • "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刑事被告都是有罪的。"
  • "“之所以没有设诺贝尔法律奖,是因为法律这种职业是唯一不靠发明创新,而靠利用已有先人先例可依的规定取胜的职业”、 “对于法律来说,创造性主要是指通过分析过去的判例来绕开壁垒,或渐进地修改法律。律师很少在信仰上骤然变化,或对基本概念有突破性的改变”。"
用户评论
3.5, 整个行业也是很tricky!
幽默诙谐,一点都不刻板
Very interesting views
很不错的法律读物,原版电子英文图书免费发送https://item.taobao.com/item.htm?id=541869193275
controversial cases
老爷子到今天还在Dershow上激情观点输出,羡慕
個麼 我就有個小小的問題 是不是每個大律師 都要說一句everyone is entitled to a lawyer, but not everyone is entitled to me? #論句子的通貨膨脹率
书写得很好看。民主、法律,一切制度设计的完善在于制衡,而不是完美,更不是干净。在不完美里,除了常被提及的欲望,还有会被忽视的自满与傲慢。书里多次提到了个人的言论自由。现在能看到欧洲和美国对待言论自由这个话题(还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根本区别。在美国、个体权利胜过集体投入,因为这才符合宪法精神;在欧洲(欧盟),相反,因为它重视democratic collective。这本是各家各传统,但因为网络、全球化聚在一起了,也不得不引起彼此的冲突和其他人的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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