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式法團主義

馬嶽

出版时间

2013-07-01

ISBN

9789629372194

评分

★★★★★
书籍介绍
翻开这本书,读者最先被吸引的往往不是法团理论本身,而是作者马岳在序言里那句近乎坦白的话:他对这个课题其实没兴趣。正是这份坦诚,让本书在同类学术译著中显得格外刺眼——它不是一部四平八稳的概念导论,而是一位社会学研究者借法团主义这面镜子,反复打量中国基层的真实困境。书中大量篇幅用于解释一个令人不安的现象:当制度化通道萎缩,个体与公共之间失去应责连接,人们便不得不转向私人关系、宗教乃至个体暴力来自我庇护。读者记住的,恰恰是这种“法团作为温和工具”的判断:它能暂时压制矛盾,却无法消除矛盾的核心。这本书适合那些不满足于概念梳理、而想追问中国秩序如何被结构性地生产出来的人。
作者简介
张静,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主要研究领 域:政治社会学,法律社会学,社会变迁。主要出版作品:《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利益组织化单位》(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现代公共规则与乡村社会》(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即出)。主编:《国家与社会:研究暨批评文集》(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学术随笔:《香港读书四年》(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哈佛笔记》(法律出版社,2005即出)。
AI导读
核心看点
  • 以国家与社会关系视角,解析法团主义理论框架
  • 探讨法团主义模式在中国应用的限制与实际问题
  • 分析社会秩序冲突、结构整合及利益组织化机制
读者共识
  • 作为国内法团主义专著,具有不可替代的参考价值
  • 正文论述略显晦涩重复,附录文章反而更清晰
  • 作者序言态度引发争议,但核心学术内容仍扎实
精彩摘录
  • "最近几年,一个日益突出的现象,是基层社会情绪的政治化。它表现在:网络环境充满政治气氛,网络问政活跃,网民倾向于将各种问题归因为政治解释;在社会冲突案例中,个人事件容易转化为多人参与的群体事件,法律对抗容易转化为针对公共机构的对抗。而大量主动卷入冲突中的个人,与事件结果并无直接利益关系。社会中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矛盾现象:一方面是高比例应考公务员,进入公职机构竞争激烈;另一方面,是对公职人员或机构评价低,不信任的情绪蔓延。"
  • "不少人处于有事不知该找谁,有纠纷没人管,有求没有组织应的状况,因为没有协调角色承担这一任务。总之,没有单位出面,这些人面临着没有组织向自己负责的局面。这说明,在我们的社会中,出现了个体和公共连接通道和应责实施的中断。一些人逐渐被排除在公共组织的关照之外,失去了依靠公共制度的有效途径。"
  • "社会成员的广泛流动加剧了上述问题的严重性。但这不是流动错了,而是原有的责任体制没有进步的结果。面对社会变迁,旧结构中成长起来的工作惯例及公共角色、体制的局限对应新形势的不适应,正在广泛发生。在新的社会现实下,重要的社会政治机制——通道、应责、代表、协调、执行的格局依然如旧,它的不断萎缩失效,日益生产着社会对公共组织的不满。因为社会失去了制度化通道,来发挥上下连接、传递信息、协调差异、修复欠缺作用,这等于失去了制度化的社会平衡器,势必‘促进’社会差异向政治不满的转化。"
  • "如果公共组织和回应公共需要、利益诉求无关,不能够成为公众依靠和保护力量,人们就难以对其产生归属感,不得不寻找其他途径建立公共关系自我保护,这是我对宗教活动活跃的解释;甚至于人们不得不建立发达的私人关系来满足其需要,这是我对私人关系活跃的解释;在极端无奈的情况下,人们开始用个体裁决——比如‘报仇’来处理纠纷,这是我对个人暴力冲突频发的解释。道理很简单,如果公共制度难以依靠,人们就会采用替他途径解决生存问题。"
  • "在短期以内,民主的巩固取决于政治行动者合作解决冲突的能力,在较长期的时间里,它将依赖于政策制定和社会团体的制度化关系的运作。"
  • "当代利益团体政治的特征是,它的代表性不如它的合法性重要。"
  • "但法团主义者强调,这些不同类型并没有离开法团主的基本立场,事实上三种类型的基础是共同的,它们共享一些主要的观念,这就是: 1)国家有维持经济与社会秩序的主导功能,这种秩序不适合完全由市场经济来主导,国家功能的发挥要涵盖各种特别需要或冲突,国家在经济和社会领域有支配性的地位 (2)经济体制的私有制度和雇佣劳工的存在 (3)在权威决策方面,自由民主体制的作用是有限的,或者说,纯粹的自由民主体制根本不存在 (4)在国家和社会部门之间,生产者组织的角色是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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