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介绍
这本书最耐人寻味的地方,恰恰在于它自己提出了'室内设计的哲学',却又被一位读者当面拆穿:'室内设计并没有什么哲学,甚至没有理念。'这种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张力,构成了它独特的阅读体验。它不教具体技法,而是从心理学、文学、宗教、法律等角度,追问空间为何值得被设计——从拉斯金谈光线与色彩,到鲁斯'装饰即犯罪'的激论,再到密斯、赖特言不由衷地挪用装饰。对专业人士,它或许笼统;但对想厘清'装潢'与'室内设计'究竟差在哪、空间与人的心理究竟如何相互塑造的读者,它提供了一面难得的镜子。翻译欠佳、内容偏泛,是它明确的短板,却也正因如此,更适合当作开阔视野的泛读,而非案头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