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地方吏役制度研究》通过对以书吏和差役为代表的地方吏役系统的分析,围绕作为基层地方政府的州县衙门,探究其运作机制和制度内部的合理因素。透过吏役的多重身份,分析该制度运作所反映的地方行政的实际过程和吏役行为失范的若干表现,以及国家、社会对地方吏弊防治所做的努力。清代地方政府结构既存在局限又具有某种意义上的合理性,体现出高度集权。“官僚君主制”的政治制度设计与“地方吏役制度”实践之间的互动。
承宋元之势,明末清初以来,地方吏役制度获得高度发展,在科举选官的背景下,吏役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反映出官制对吏役制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
周保明,男,1974年生,甘肃文县人。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历史系和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分别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现供职于华东师大图书馆古籍部。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心古代史、清代史,已发表相关论文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