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政治的正当性基础

周濂

出版时间

2021-12-01

ISBN

9787542675712

评分

★★★★★

标签

政治

书籍介绍

学者周濂政治哲学力作全新修订再版

切入政治哲学核心,提供理解现实的脚手架

在严肃的思考中获得直面复杂事态的勇气

「编辑推荐」

★ 公共声音之外,学者周濂政治哲学力作全新修订再版。作为学院知识分子,周濂老师以其思维的清晰与对现实问题的深入分析,被认为是这个时代最重要的公共声音之一。他对现实问题能够做到如此清晰而深刻认识的来源都可以在这本著作中找到答案。

★切入政治哲学核心问题,提供理解现实政治的脚手架。乔纳森·沃尔夫在《政治哲学》中开篇即说,政治哲学只需回答两个问题:“谁得到了什么?”以及“谁说了算?”以政治哲学的术语表达,前者涉及的是“正义”问题,后者涉及的就是“正当性”问题。本书从区分“正当性”与“证成性”出发,通过辨析政治哲学上的相关研究,为我们理解国家、权力、政治义务与政治责任等提供了理论上的分析工具。

★ 在层层递进的论述中明确政治哲学代表人物的主要观点。围绕“正当性”与“证成性”,聚焦现代政治的讨论域,作者援引汉娜·阿伦特、约翰·西蒙斯、大卫·斯密茨、罗尔斯以及哈贝马斯的理论,分析他们在此问题上的关注点以及理论的得与失,最后落脚于民主正当性问题,为理解现实民主政治提供了一个全面的视角。

★ 论证的严密与分析的透彻,带我们由概念辨析去把握与此相关的现实。通过界定“正当性”与“证成性”“合法性” “政治义务”“政治责任”以及“正义”的关系,本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脉络清晰的概念地图,便于我们澄清由于概念混乱导致的对相关现实的无视和无知。

★ 以理论的厚度赋予我们直面当今价值多元时代的勇气。面对今天这个纷繁的多元主义时代,面对多数人在各种问题上的独断论立场,了解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掌握概念辨析的方法,无疑有利于我们坚定自己的立场,更清醒地直面问题。

「内容简介」

“是什么使得权力或强力成为道德上对的”是2000多年来政治哲学不断追问的问题。

聚焦现代政治的讨论域,结合汉娜·阿伦特、约翰·西蒙斯、哈贝马斯及罗尔斯的观点,作者首先从概念分析的角度区分了正当性与证成性:正当性是一种“回溯性”的概念,它关注的是权力的来源和谱系,也就是从“发生的进路”去评价权力;而作为“前瞻性”概念的证成性,关注的是权力的效用和达成的目的,也即从“目的的进路”去评价权力,确立了道德评价国家的两条进路。

从政治正当性与证成性的区分出发,作者进一步在政治义务与政治责任之间勾勒出一幅清晰的概念地图:国家正当性与公民的政治义务具有概念上的关联性,而国家证成性则与公民的政治责任相关联。

由此,通过对概念关系的梳理标定了正当性在当代政治哲学概念地图上的位置,利于廓清被语言迷雾遮蔽的现实,帮助我们获得直面现实复杂事态的理论勇气。

AI导读
核心看点
  • 区分正当性与证成性,厘清政治哲学核心概念
  • 梳理洛克至哈贝马斯的理论脉络,构建概念地图
  • 探讨政治义务与责任,解析现代民主的正当性
适合谁读
  • 对政治哲学、社会学及思想史感兴趣的读者
  • 希望提升逻辑思维与概念辨析能力的学习者
  • 关注公共事务、渴望理解现实政治的公民
读前提醒
  • 学术门槛较高,需耐心阅读,做好啃硬骨头的准备
  • 建议先理清正当性与证成性的定义,再读后续章节
  • 不必强求全盘接受,重在掌握分析现实问题的工具
读者共识
  • 论证严密透彻,是极好的思维训练与概念澄清之作
  • 文字虽艰深但逻辑清晰,读后有种拨云见日的感觉
  • 帮助读者在多元时代坚定立场,直面复杂政治现实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西蒙斯就曾尖锐地指出,韦伯进路的问题首先在于,在做正当性判断时关注主体(subject)太多而关注事态(state of affairs)本身太少。西蒙斯认为,首先,称一个国家是正当的,就是在谈论关于国家的某些事情,比如,关于国家所拥有的权威或者它的权威所及的范围,国民的态度与信念顶多可以作为支持国家正当性的一部分理由,但不是正当性之所在。其次,如果把国家正当性建立在国民的态度与信念上,国家就可以通过意识形态宣传、灌输、洗脑来创造或者提升它们的正当性。更有甚者,国家可以通过愚民统治来达到这个目的,因此,把正当性的基础归结于极端主观的态度和信念显然是不能被接受的。"
  • "首先,在概念层面上,正当性是一种“回溯性”的概念,它关注的是权力的来源和谱系,也就是从“发生的进路”去评价权力或者国家;而作为“前瞻性”概念的证成性,关注的是权力的效用和达成的目的,也即从“目的的进路”去评价权力或者国家。 其次,在观念层面上,特别是在洛克式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传统下,正当性关注的是“国家与个体主体之间的特殊关系”,而证成性关注的是“国家与作为整体的主体的一般关系”。"
  • "如果我们接受滕尼斯等人的观点,认为现代社会首先是一种机械的、人为的产物,或者如社会契约论者所论证的,政治社会是由处在“自然状态”中的自由平等的个体通过订立契约所建立的,那么任何源于自然的、受命于天的或者世袭的政治权威和统治秩序就都需要被重新正当化,而这种正当化的基础只可能源于被统治者的某种自愿行动,由此政治义务也就必然包含自愿主义的因素。"
  • "所谓“家、国、天下”,对于多数的联合体义务主张者来说,从家庭结构出发分析政治共同体是理所当然的,尤其是像雅典城邦这类信奉自然主义和目的论的古代政治社会[29]:规模不大,价值观高度统一,公民之间对于何为美好生活有着几乎一致的认识,把家庭作为理论范式向外拓展至政治共同体的分析似乎是顺理成章的思路。[30]但是,这种思路却不适用于启蒙之后的政治社会,尤其不适用于大规模的、多元主义的现代政治社会,这不仅因为自然主义、目的论的观点已经被打破,人们不再把国家视为永恒不变或者自然正确的存在而是人为的产物,而且因为国家更多的是作为手段工具而不是目的被理解——人们需要国家这个必要的工具和手段来确保生命权、财产"
  • "因为许诺在自然状态中是不可理解的,所以休谟认为许诺只可能“是以社会的需要和利益为基础的人类的发明”。这其中的理路是这样的:由于人性天生就是自私的,或者说只有有限的慷慨,“所以人们不容易被诱导了去为陌生人的利益做出任何行为,除非他们要想得到某种交互的利益,而且这种利益只有通过自己做出有利于别人的行为才有希望可以得到的。但是由于这些交互行为往往不能在同时完成,所以其中一方就只好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依靠对方的感恩来报答他的好意”。但问题在于,这种不确定的状态完全没有保障,一旦对方背信弃义不准备报答前者的利益,那么这种交互行为就被中断,如果这种交互行为总是出现中断,那么对于整体社会的利益都是不利的。"
  • "休谟认为,道德上善恶的源泉是情绪而不是理性。“当任何行为或心灵的性质在某种方式下使我们高兴时,我们就说它是善良的;当忽略或未做那种行为在同样方式下使我们不高兴时,我们就说我们有完成那个行为的义务。”[8]所以,“义务的改变以情绪的改变为其前提;新的义务的发生以某种新的情绪的发生为其前提”[9]。"
  • "因为恪守诺言乃是被普遍接受的道德规范,是社会生活得以正常运转的基本道德原则。这就好像我们在参加篮球比赛的时候不会总是纠缠于篮球规则本身的合理性一样,因为这种怀疑是游戏之外的怀疑,“不是我们游戏中的怀疑”。[4]换言之,在游戏中,我们不会轻易怀疑那些使得这个游戏成其为游戏的规则,我们“盲目”地遵守规则。如果我们在游戏的过程中一再地质疑、反复地阐释规则,那么游戏就始终处在没有开始的状态。篮球游戏如此,语言游戏如此,日常行动和生活亦如此。"
  • "洛克这一论证的潜台词是,谁如果不喜欢国家提供的这一揽子好处和负担,就可以离开这个国家。[24]但是,休谟早就有力地批驳过这个观点: 我们能够认真地相信,一个贫穷的农民或工匠在不懂外语或外国习俗,靠微薄的工资度日的情况下,可以有选择离开自己国家的自由吗?那么我们同样也能相信,一个人留在一艘船里就是在自由地表达他对船主的权威的认可,尽管这个人是在睡着的时候被弄上船,如果离开这条船就意味着跳进海里淹死。[25] 因此,即使是在一个允许人们自由移民的民主国家,也不能根据人们自愿居留在国境内就证成他们对政府表示了认可。[26]一个不认可现有政治制度和政府的人,可能会出于各种原因放弃移民而选择留在国境内,"
作者简介
周濂 1974年生于浙江。北京大学哲学学士、硕士,香港中文大学哲学博士。哈佛大学燕京学社访问学者、牛津大学访问学者。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人文杰出青年学者。研究领域为政治哲学、道德哲学和语言哲学。著有《你永远都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正义与幸福》《打开:周濂的100堂西方哲学课》《正义的可能》等,主编《西方政治哲学史·第三卷》。
目录
第一章 政治正当性的概念结构
政治正当性问题的第一次提出
为什么需要政治正当性?
何谓政治正当性?
两次正当性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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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在纷繁芜杂的价值多元主义时代,简单采取形而上学独断论的立场反倒是容易的,可是它于事无补,我们需要的是直面复杂事态的理论勇气。概念细分并不是文字游戏,而是有着实质性的理论效果,可以帮助我们澄清由于概念混乱导致的对相关现实的无视和无知。
罗尔斯强调理性主体的公共论辩,继承的是康德主义的思路,而西蒙斯强调自愿个体的意志表达,坚持的是洛克主义的立场。政治哲学中一直存在理性主义和自愿主义的对立,其中,理性主义进路致力于把道德要求和政治要求理解与表达成最终是建立在普遍和正义的理性基础之上的,而自愿主义进路则强调个体意志作为道德与政治要求的最终判准。对洛克主义者来说,由于坚持自愿主义的立场,虽然个体认可之所以获得本源性的地位正是为了确保个体所拥有的天赋权利,但这两个领域始终是分离的;对康德主义者来说,由于自然法的地位被贬抑,所以个人自主性便一力承担起正当性的客观面向与主观面向这两个任务,个体通过理性反思自我立法所建立起的实践理性不仅具有主观面向,而且由于其普遍有效性所以也就具有了客观面向。
此书对正当性,证成性的概念梳理对于一个人理解公民的身份颇有益处,就是越看越像博士论文——实际上也是。
读过老版
本书是周濂博士论文的再版,从彼时的青葱博士到如今人大哲学院外哲教研室主任、教授,已经成长为一位成熟的学者,亦如他在后记中所指出的那样,本书的深刻内涵仍为学界所关注。周濂指出第一,相对于服从、相信和规范来说,正当性是一个更为整全的概念,它覆盖了“道德评价政治权力关系”的整体。而不管是服从、相信还是规范,都只是涉及“道德评价权力关系”的某一面向或部分,作为正当性概念的构成要素,它们只能起到进一步详细界定和补充说明的作用,却无法真正地取而代之。正当性是一个在日常语言中被普通人反复使用的词汇,日常语言天然存在着歧义性和模糊性,但是一个有教养的人的特点,就是在每种事物中只寻求那种题材的本性所容有的确切性。
是好的作品。不过因为是博士论文,还是需要有一点基础读会好读一点,比如哈贝马斯的部分就让我陷入尴尬的沉思了23333。然后作者“证成补足正当,(道德)责任补足(政治)义务”“百分百的正当性”戳中了我的笑点,从这点看起来作者还蛮狡黠的。
读严谨的政治哲学著作,是极好的思维训练方式。我们会前所未有地了解到:厘清一个概念,才是有效讨论的前提
政治的正当性基础存在两个结构性因素:一是客观面向,强调政治制度之所以正当是因为它符合某种外在于人的主观态度和政治制度本身的客观规范;二是主观面向,强调被统治者的意志表达。而在启蒙后,后者,即主观面向——被统治者的主观意志成了现代政治的正当性基础。一方面,这标志着正当性的客观外在基础尤其是真理概念在政治领域的失势;另一方面,过度强调被统治者的主观意志,极有可能沦为政治制度为粉饰太平而任意涂抹的“道德口红”。正因真实民意难以完全伸张,另一种民主理论——审议民主理论应运而生。尽管审议民主理论只是“民主想象的继续展开”,但仍具理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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