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街角发言者”

左亦鲁

出版时间

2020-04-30

ISBN

9787520160391

评分

★★★★★
书籍介绍
当言论自由的研究几乎都围绕政治辩论、街头演讲这些'中心'议题打转时,这本书偏要往地图的空白处走。作者左亦鲁提出:广告、学术、艺术乃至算法本身,是否也算'言论'?这个追问在中国语境下格外尖锐——读者反复提及的宪法第四十七条,保护的正是'成千上万普通人'的文化表达权,而非科学家、艺术家的特权。本书最引发争论之处,恰在于它对中国部分的着墨:有人盛赞其细致梳理,也有人诟病'不提不能说,所余多半空洞'。它不适合寻求理论速成的人,但愿意反复精读美国判例章、并直面'从边缘向中心'这一路径选择的读者,会找到一份硬核而诚实的思想样本。
作者简介
左亦鲁,北京人,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耶鲁大学法学博士(2016)、法学硕士(2012),清华大学法学硕士(2011)、法学学士(2008)。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网络法。
精彩摘录
  • "本章认为法第35条和第47条共同构成了中国宪法对表达权的保护:前者保护了一般性的政治言论,后者则关注成千上万普通中国——而不是科学家、学者和艺术家一一进行文化和创造性表达的自由。第47条的目的在于确保人民不仅在政治上当家做主,更要在文化上当家做主。"
目录
导论:边缘与中心 1
第一章 内与外:公共对话外的言论与表达 12
1.1 引言 12
1.2 新《广告法》与保护消费者 17
1.3 公共对话之外的言论与表达:广告、学术言论和专业言论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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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左是一个很有野心的著者,“超越‘街角发言者’”可以被当作是他喊出的一句宣言/口号。左也很聪明,全书以破为主,写起来也更便宜。可是这种超越,在域外是不是已经完成或者至少已经进行一段时间了?第190-191页,fiss教授呼吁从街角转向cbs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呼吁从cbs转向互联网的论文发表于1995年。简言之,此书的创新性存疑。
除了第一章不太关注之外通读了,不满意的部分是第二章,仅通过对本国宪法的逐字阅读,差不多给了我一种写读书笔记式的感觉,想要说明的观点是“本国宪法有political freedom of speech之外的cultural freedom of speech”,但是一是对“文化”没有一个精细的说明,二是仅仅只能从宪法文本的句读和会议、领导发言中得出这个结论,与之后几章对美第一修正案的诸多判例绘出的美有关表达权的内容,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冲击,后面几部分有关美的判例分析感觉很有意思也很充分。
对于美国最高法院判例解读的那一章,是值得反复精读的。读罢感觉本书可以缩减到十万字左右,不过思想十分硬核。
主体的异变:表达者与媒介 客体的区域:政治与其他言论
高三便知道,大三才读过。 写法上非常好,新概念的提出和写作思路都非常清晰。将中心与边缘如此写意地表达出来需要相当深厚的功力,脑子里大概有了模糊的地图,就在那么短短几篇文章里,真的很棒。 表达自由在互联网时代的命运绝对是崎岖的,市民社会的叙事一定程度上也被颠覆掉了,虽然在本地可能不是。也只是对我们生在互联网的人来说,环境好像越来越坏了,相较前人,信息流动还是很民主的。 应该是简中freedom of speech领域的必读书,回顾老传统,剑指新现象。
读完啦,完结撒花!还顺便整理了一波脚注中参考的中文书籍~写了一个豆列
以媒介为切入点,对美国言论自由法律实践的细致分析。不同媒介对言论自由与否有影响,因为有的是平台有的是发言者。另外,美国最高法整体倾向过滤模式(而非审查)。最后代码一章,确实能看到新技术冲击之下法律的不完善,科技巨头仍在获利。关于代码和人工智能,没有技术哲学的介入,分析有些无力。
命运弄人,错过了这批向往的东西,去了一种自己不是很喜欢的东西,不知道未来会咋样,还是希望几年后能够回来,搞搞新意思。
9.0评分名不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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