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论

付立庆

出版时间

2020-07-31

ISBN

9787519748302

评分

★★★★★
书籍介绍

本书是作者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本科《刑法总论》课堂十数年间授课讲义的基础上,经过系统完善而成,内容涵盖刑法总论的重要领域。全书彻底贯彻阶层犯罪论体系、结果无价值理论和作者所倡导的积极主义刑法观,理论特色鲜明;作者虽取法德日刑法学基础理论,但并未全盘借鉴,而是注重域外理论的本土实践,较多地结合我国实务案例展开,追求理论对现实的真切关照及“从问题的思考到体系的思考”;既有对刑法教义学的诠释运用,也有对前沿理论的深入探讨,论理透彻、条理清晰、由表及里、深入浅出。因此,本书对刑法学学习者(本科生或研究生)、刑法学研究者或刑法实践者(刑事司法实务人员)都将具有较大的参考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首批杰出学者“青年学者”(A岗)。曾获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16)。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东京大学法学政治学研究科客员研究员。曾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多年。

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核心期刊单独发表论文数十篇。著有《积极主义刑法观及其展开》(2020)、《犯罪构成理论:比较研究与路径选择》(2010)、《主观违法要素理论:以目的犯为中心的展开》(2008),译著《刑法总论》(山口厚著,2018年中文第3版)等。现为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云南大学、鲁东大学等学校兼职教授。

精彩摘录
  • "期待可能性理论来自于德国法院1897年对“癖马案” 所作的判决:行为人多年以来受雇驾驶双匹马车,其中一匹马具有以其尾绕住缰绳并用力压低马车的癖性。行为人多次要求换一匹马,但是,雇主没有答应他的要求。某日该马劣性发作,车夫采取了所有紧急措施,但马仍然撞伤他人。法院判决行为人无罪,因为很难期待行为人坚决违抗雇主的命令,不惜失去职业而履行避免其已预见的伤害行为的结果发生的义务。“癖马案” 的时代背景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德国,经济较为落后,劳苦大众生活艰难,尤其是失业率高。在这种情况下,“癖马案”中期待行为人坚决违抗雇主的命令,不惜失去职业而履行避免其已预见的伤害行为的结果发生的义务,确实是强人"
作者简介
周光权,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与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任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领域:中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等。出版《刑法客观主义与方法论》(第2卷)、《刑法学习定律》、《刑法公开课》(第1卷)、《刑法公开课》(第2卷)等专著13部;合著、主编、参编刑法学著作3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240余篇,获得省部级奖励10余项。
目录
目录
第一编 刑法绪论/
第一章 刑法概说/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和机能/
一、刑法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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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基础课复习
语言较为平实,是在课堂讲义基础上修订而成,故浅显易懂,案例翔实~
平实。
浅尝辄止,售价昂贵。
转来法学之后,拿来开蒙,显然还是啥也不会。
语言平实,适合本科生入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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