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图书
收藏
法律行为解释之方法
[德]卡尔·拉伦茨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8-06-30
ISBN
9787519723682
评分
★★★★★
AI导读
核心看点
扬弃意思主义与表示主义二分
解释归约为表示含义的可归责性
意思表示是效力性的意志情感表达
适合谁读
法学专业研究生
民法学研究者
法律方法论爱好者
读前提醒
需具备民法基础框架知识
注意德文术语的中译差异
哲学心理学论点理解有难度
读者共识
理论深度极高阅读门槛高
翻译晦涩但学术价值巨大
是德国法学教义学典范之作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相对人对其要理解的表示含义的善意( guter Glaube),至少在该表示含义系可归责于表意人的范围内,是受到保护的。不过,如果相对人已经理解了表意人的原意,那么若他再主张不需要理解那个已然被其所理解的含义,就与诚实信用原则不相符了。
"
"
对于指向特定相对人的表示,双方当事人一致的原意优先于被双方客观理解的、可归责于表意人的含义。
"
"
补充性解释是一种使个案实现“它的”正义的不可或缺的辅助手段。如果人们非要把补充性解释与“真正的”解释相对立,那么人们应该有理由认为二者之间的本质性区分特征在于:“真正的”解释试图查明单个具体的意思表示的含义;而补充性解释除此之外还查明整体行为的含义,这个整体行为以多个意思表示为基础,并可能具有比诸个单个的意思表示更为广泛的含义。诚然,比这种区分更为重要的是,解释一一包括补充性解释一一与补充之间的界定。这里我们可以与词语含义联系起来。我们把对某种含义关联(Bedeutungszusammenhang)的解释理解为对该关联的“拆一开”( Aus-einander-legung),对其内隐含之物的“
"
"
所以,解释和补充是法律适用的两种不同功能,但二者却服务于同一个目标:对个别化的法律关系作“正确的”规定,亦即作合乎事实的、与目的相符的、公平的规定。二者的终极尺度都在于“顾及交易习惯的诚实信用”的要求之中。二者都要求一种目的论的和规范的方法。但是,二者是以不同的方式来服务于其目标的。解释,是从案件的具体情事出发,从诸当事人的个别化理解可能性出发,从他们的生活关系、他们的语言习惯、他们其他的相互联系的特殊之处出发,力求査明某一个别化表示的个别化含义。补充,则与之相反,更多地考虑一个案件的典型性,我寻对该案作出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定,并且要么在某项特别的制定法规范中,要么在交易习惯和诚实信用原则的适
"
目录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总序
翻译凡例
缩略语
前言
导论
显示全部
用户评论
制定法教义学研究的典范。意思与表示的区分,或物化的语义以及真实的内心,其冲突的解决方式并非只能择一而从。在拉伦茨看来,意思表示之存在,及其经由语言客体化所产生的的种种冲突,并不是法律应认定何者为真的问题,而是一个在给定的秩序下如何理解的问题(重要的是意思表示的前理解环境——可归责问题)。意思表示包含法律后果并意味着法律后果,但意思表示自身又不是法律后果的效力基础:「意思表达本身是被意愿的,并且法律效果通过意思表示是被意愿的……但若没有制定法对我同时进行拘束,我就不能自己进行法律上的拘束……我只有以客观法为基础才是所有权人,因为所有权并非局限于与物的事实联系,而是包含了全体人民对这种支配关系的承认之要素」
第二部分是灾难
这本书翻译起来应该很不容易,因为涉及到不少哲学的、心理学的论点。还涉及到大量的关于意思、意志、意愿等在德语里明显区分,但是在中文里却难以区分的词汇。范雪飞将Geschäftwille翻译成为了“行为意思”,这背离了将其翻译为“效果意思”的传统,容易引发误解。事实上,德语里将Geschäftwille等同于Rechtsfolgewille,可见将前者翻译成为效果意思是合适的。关于这本书的主旨,参见详细书评。
我收回一年前那句话…… 两周后第二遍读完,感叹下拉伦茨也太厉害了……
写案例评论阅读书籍 第一遍阅读,读懂了百分之五十
年终最后一天完结,阅读恨晚啊!
有读研时最美好的回忆了。怀念外民。
2022.6.20 -2022.7.10 从概念的提出到最终被认可,经历过太多时间和论证,当时所讨论的内容,放在现在也有参考价值——只有足够深入,概念才足够明晰。
好难懂... 我太菜了...
我们怎么理解“理解”这件事情,我们怎么讨论“理解”这件事情,我们怎么看待“未理解”“误解”这等结局?
你可能会关注的书籍
法学方法论
[德]卡尔·拉伦茨
法律出版社的其他书籍
查看全部
公司诉讼类型化专题24讲(三)
李建伟
元宇宙法律实务
黄斌
外国法制史(第七版)
何勤华 主编
精细化量刑辩护指南:办案高手随身的267个锦囊【精装】
李斌
刑辩实战:练就办案高手的细节与技能
杨矿生
法理学研讨课(案例卷)
雷磊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