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的观念与方法

扬·斯密茨

出版时间

2017-01-01

ISBN

9787519703622

评分

★★★★★
书籍介绍
本书详细解释了“法学究竟是做什么用的”,其中对描述性法学研究与经验性法学研究的优缺点,进行了详尽的对比分析。本书的核心在于学界当下讨论的“规范法学”与“实证法学”之争,本质上就是“法学研究当如何进行”的问题。
用户评论
2019-14 [荷]扬·斯密茨,《法学的观念与方法》,魏磊杰、吴雅婷译,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法学学科的核心问题“人们在法律上应当做什么”,围绕这一问题,现有的法域被视为处理彼此冲突的不同规范性论据的“试验室”,颗颗interesting
看似视野宏大,实则呜呜渣渣,其实不必精读~
前两章对“法学规范性“问题的界定以及“教义”、“实证”及”理论“进路的评价,都很清晰,只是到了第三章开始谈论作者提出的”实证-规范“进路及“实践理性”的时候,又成了玄学。第四章则是满篇正确的废话。虽有瑕疵,但并不影响全书以”研究问题“来处理法学方法论争及确立法学地位的独到之处。
2018年1月。
每到高潮的部分就哑火了…难受
这本书最大的贡献在于提出了一个四种法理学的研究进路的框架:1.描述型的也就是法教义学,2.规范型的回答法律应当是什么,3.研究效果的实证主义,4.法律是什么的法哲学
作者认为,制定法(法教义学)、判例法同社科法学、法经济学、法史学、比较法判例一样,只能提供不同的论据和论证方式,而具体使用何种论据和论证方式,要法官自己选择。 ……想象不出这样干了会不会天下大乱,但我认为传统的以法教义学为主、以社科法学等等为辅的裁判也不见得比作者这种差。更何况作者主张现行法律体系是历史选择的产物,而变革可能造成大于利益的成本。 前几章关于社科法学、法经济学的分析还是很简练精到的。自从提出了所谓“实证-规范性研究方法”,就越来越无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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