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编译的是卢梭的幸福学说。 卢梭的幸福论的基础是他的人类学和人性论思想。在卢梭看来,人是天性善良的,他不仅与其他动物一样会寻求自保,而且还具有怜悯心、自由意志、自我完善的能力,以及追求幸福和获得幸福的能力。 人的痛苦源于人的欲望与其能力不相称。反之,幸福则意味着个人的能力与其意志的统一。只有当人的一切力量得到恰当运用时,他的心灵才能自由宁静,拥有幸福。
卢梭(1712-1778),生于日内瓦一个新教徒家庭,祖辈是法国人。在他出世后不几天,母亲便去世,他随其做钟表匠的父亲生活,由其姑母抚养。十岁时,其父因打伤一贵族而逃亡他乡。十六岁起,他便离开了日内瓦,漂泊瑞士和法国各地,当过仆人、学徒、家庭教师。由于天资聪颖,特别是经过长期勤奋的自学和个人奋斗,他获得了广博的知识,成了音乐教师,抄谱作曲,而且在这方面还小有名气,受到欢迎。一七四一年,他来到巴黎,结识了启蒙主义者、百科全书派的狄德罗、孔迪亚克、达朗贝尔等人,替《百科全书》写稿。一七五〇年,应第戎学院的有奖征文,写出了第一篇著名论文《论科学与艺术》,大获成功,声名鹊起。一七五五年,他又应该学院的征文,写了第二篇著名文章《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在这两篇论文里,他谴责了封建暴政和建立在私有制、暴力和不平等基础上的现代文明,论述了天赋人权和人类生而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