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

程啸

出版时间

2015-09-01

ISBN

9787511885012

评分

★★★★★
AI导读
核心看点
  • 体系严谨,深度结合实务案例,弥补理论脱节。
  • 对主流观点大胆质疑,展现独立批判性法学思考。
  • 逻辑条理清晰,兼具学术深度与风趣幽默的文笔。
适合谁读
  • 法学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构建侵权法知识体系。
  • 法律实务工作者,参考复杂案例与责任认定逻辑。
  • 对民法学理及司法实践有深入探索兴趣的读者。
读前提醒
  • 早期版本错别字较多,建议优先购买最新版次。
  • 篇幅宏大且内容详尽,需耐心阅读,做好笔记。
  • 部分章节存在重复说明,可结合目录选择性精读。
读者共识
  • 被誉为大陆目前最好的侵权法教科书之一。
  • 阅读体验极佳,逻辑清晰,让枯燥法条变得有趣。
  • 虽偶有瑕疵,但整体质量远超同类竞品著作。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动物园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动物园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因为:第一,动物园的动物不乏像狮子老虎狼等极度危险的动物;动物园的注意义务应更大;第二,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之一理由放在动物园身上非常牵强,工业上的高度危险活动具有与之相当的危险性;第三,对外开放收取费用,根据报偿原理,动物园获得了经济利益,应当负有更强的注意义务。"
  • "不能以受害人是故意实施犯罪为由,就认为受害人是故意造成损失,从而免除或减轻饲养人、管理人的侵权责任。"
  • "由于高度危险物具有高度的危险性,所有人等只有尽到高度的注意义务,才可能(而非必然)避免该物品之高度危险性现实化,造成他人损害。如果只要尽到一般谨慎,就可以防止某物给他人造成损害,该物品就只是一般的危险物品,适用过错原则进行处理即可。"
  • "因《民法》第75条对非法占有人的责任有特别之规定。故此,《民法》第条 中的占有人仅限于“合法占有人”。"
  • "理由在于:高压电的运行之所以被称之为高度危险作业,关键在于其对自然人的人身权益构成高度的危险,而非对财产权益构成高度危险。如果高压电造成财产损害,完全可以基于供电合同追究供电人的违约责任。"
  • "比较法上注重的是物件致害的原因而非具体的致害方式"
  • "但是,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未作明确规定,实践中存在巨大的争议,所以,《侵权责任法》第6章“机动车机动车交通责任事故”中,主要规定的是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问题(第49-52条)。由此可见,《侵权责任法》第6章并非是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全部规定,而只是拾遗补缺型规定。"
  • "在我国立法中始终存在这样一个“怪现象”,即某条不合理的法律规定或者某个本应规定的问题,理论界与实务界一直呼吁废除、修改或者增加,理由都很充分,却不知为何,这些呼吁始终是徒劳的。结果,在某一天因为一个突发的、极端的事件被媒体报道,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于是,相关规定就很容易地被废除、修改或增加了。面对这种现象,人们是不是有必要认真反思并真正实现立法的科学化与民主化!"
用户评论
多数人侵权一节写的很棒
教科书典范。
第三版居然不能标记。。。也是服了豆瓣。读完好久才想起来忘了标
总论读完了。这是我这辈子读过的勘误最多的书,多到令人发指的地步。我相信以后也不会有任何书超过了。而且整本书也就70万字。这属于态度问题,必须扣分。甚至判决书原文正确的字,双引号直接引用居然也会有错别字。难道原文都不是复制粘贴的?那也算认真了。 记错了,本书115万字。废话多的确是一个特色,但对于初学者而言不妨讲得细一点,所以也不能说是缺点。 相比之下,张明楷老师的刑法学190多万字,我通读一遍,印象中没有任何勘误。 补充一个搞笑的:为了论证我国产品标准老龄化现象严重,引用了一堆数据,说截止2009年,多少多少国家标准已经超过了10年,甚至40年,结果被引的文章发表于2005年。
三要件赞一个
读完第三版,民法真是千回百转
读的是第三版,800多页,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看完。
读得是新版,不知道为什么不能标记。程啸老师的侵权法太好读了,尤其是总论部分对侵权责任的演变、无过错责任的原因,以及我国现行法为何如此安排写的很详细且十分易读。
又是一本保姆级法律书,其中的阅读趣味和知识扩展远胜于普通参考书,感谢老师在开学时推荐这本课外读物。最让我感到震惊的是受害人死亡时近亲属的赔偿请求权表面与西方一致,内核却是中国人生死观所孕育的与生俱来的不可分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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