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训诫

[英] 丹宁勋爵

出版社

法律

出版时间

2011-09-01

ISBN

9787511821775

评分

★★★★★
书籍介绍
丹宁勋爵写这本书时,早已不是坐在法庭上裁决案件的法官,而是一位回望一生、为年轻法律人留下忠告的长者。书名“训诫”二字,点破了它的分量:它不是教人如何打官司的技术手册,而是反复叮嘱——法律若失去了正义,便失去了人民的信任。书中最耐人寻味的,是他对“只懂砌砖”的律师的批评:有人只关心法规实际如何,却不管它是否公正,这种态度或许适合开业谋生,却撑不起对整个社会的责任。读者记住的,往往正是这种将法律与道德、确定性与正义强行绑定的倔强。它适合那些不愿把法律简化为法条背诵、而想追问“法该是什么样子”的人读。
作者简介
阿尔弗雷德·汤普森·丹宁(Alfred Thompson Denning)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英国最著名的法官和享有世界声誉的法学家之一。他从1923年当律师,1982年在英国民事上诉法院院长(Master of Rolls)的任内退休。在近60年的法律生涯中,他积累了极为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积极、大胆地参与英国战后的法律改革,并作出了重大贡献,成为英国战后法律改革史上划时代的人物。
精彩摘录
  • "英国宪法的特征:自由和责任是平衡的,权利(力)和义务是平衡的,既不能滥用权利(力)和自由,也不能不承担义务和责任。"
  • "很多律师对把法律同科学作类比提出怀疑。他们会说:‘我关心的只是法律事实上是怎样,而不是它应该是怎样。’对他们来说,法规就是一切,正确与否没有关系。这种态度对有些开业律师来说是再合适不过了,他们就像是只知砌砖而不对自己所建筑的房子负责的砖瓦匠。可是对那种关心自己对整个社会的责任的律师来说就不行了。他应该尽自己的力量去探索,使法律的原则和正义保持一致。如果他做不到这一点,他将失去人民的信任,法律也会名誉扫地,国家的稳定将会因此而动摇。法律必须是确定的,是的,应该是尽可能地确定的,但它必须又是正义的。"
目录
丹宁勋爵和他的法学思想――代中译本前言
前言
第一篇 对文件的解释
导言
第一章 掌握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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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从来没想过这本书是这么用的>,<
Discipline: In the Daily practice of the law, the most important subject is the "construction" of documents —— 掌握语言,解释规范,寻求帮助
判例法的国度大陆法系还真是表示很多都难以理喻,同样寻求变更一些陈规陋习,大陆法系变更法条而判例法系需要法官的境界及觉悟了
“我所要求的只是清除横在正义之路上的种种障碍。”
法律经典书籍
喜欢第一章
读的第五篇,详细说明了高树案的来龙去脉,允诺禁反言原则的确立。
丹宁勋爵的书深入浅出,特别适合法科学生阅读,虽然书的内容比较陈旧,但是丹宁勋爵对很多法律原则理论的论述是相当到位,而且修辞手法运用丰富,用语生动形象,总之很不错
翻译的一言难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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