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书为雅罪

[美]安守廉

出版时间

2010-11-01

ISBN

9787511812452

评分

★★★★★
书籍介绍
《窃书为雅罪》是一部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论纲。安守廉从一位西方法学家的角度,洞若观火,对中国的这段历史做了经济、政治、文化上的梳理,正面提出了自己的评论,甚至对某些有违法治的现象旗帜鲜明的提出了批评。
AI导读
核心看点
  • 剖析中国为何未诞生现代知识产权制度
  • 揭示古代出版审查实为政治控制手段
  • 从历史视角解读中美知识产权博弈
适合谁读
  • 法学研究者与知识产权从业者
  • 对中国法律史及文化史感兴趣的读者
  • 关注国际关系与政治经济学的学者
读前提醒
  • 本书学术性强,建议结合序言导读阅读
  • 注意区分古代出版特权与现代私权概念
  • 部分章节论证略显凌乱,需耐心梳理
读者共识
  • 观点深刻,洞若观火,极具启发性
  • 译本质量参差不齐,建议选优阅读
  • 虽成书较早,但历史逻辑依然适用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尽管中国政府曾积极促进对知识产权法的有力遵守,但在程度上还是不如同时采取的重申国家直接控制思想传播的措施,后者的力度要大得多。用一位资深观察家的话说,从1993年秋天开始,北京开始了“对不同政见者和记者的猛攻……以继续控制所有的资讯。”这些措施表现为各种形式。一些记者,包括香港的新闻记者和其他一些被指控为公开国家机密(例如江泽民主席即将发表的公开讲话的稿件)的人士被逮捕,有的甚至被峻判为无期徒刑。书号的专卖被禁止,以便对即将出版的书籍进行直接的集中控制。除了通过国家批准的机构安装,不允许随意安装碟形卫星天线收看被禁的外国节目,根据时任广电部副部长王枫的说法,这样“有利于在公民之间培养爱国主义,"
  • "在印刷术的进步和文化发展的推动下,宋朝(公元960~1279年)初年的印品数量有显著的增长,这些印刷者包括国子监和一些“私人”,实际上,这些“私人”中有不少是从事副业的政府官员。考虑到一些不利的印刷品也在增加,1900年,宋真宗命令私人印刷者把拟印的著作交给地方官员作出版前的审查和登记。"
  • "皇室对合法思想的界定与监督并不像看之下那样是一种公然的极权主义,因为共同的历史鼓励着这种控制,这种历史必然地容纳着种关于权力的外部界限的集体记忆。不过,国家关注的重点显然主要是政治的秩序与稳定,而不是所有权与私益。这并不妨碍国家支持个人去阻止他人侵害复制某些材料或符号的垄断利益。通过出版前的审查程序,国家保护了受托复制某些材料的合法版本(如典籍)的印刷者的垄断利益。同样地,如前所述,国家直接通过地方官员,并间接通过向那些在商业领域承担相当责任的特定地方组织默示地授权,支持行会、家庭以及其他组织维护商号和商标的完整性。但无论是哪种情况,这种保护都是出于并最终限于国家维护皇权和社会和谐的需要。"
  • ""Lacking," as Thomas Metzger has put it "John Stuart Mill's optimistic view that good doctrines would emerge victorious out of a free marketplace of ideas, Chinese political philosophers since Mencius and Xunzi have instead emphasized the human tendency to become deluded through the interplay of 'fa"
  • "作為一切表達的恰當方式,這些隱喻與典故事實上已經構成了一種複雜的文化速記,至少在理論上,整個的文明世界都可以接觸它,以便通向歷史,也便於通向未來。"
  • "那些貌似中立的探求模式,例如经济分析,无论它们来自哪一种政治范畴,可能在历史或文化方面的偏激程度会超过通常的想象"
  • "著作权法或许强调了保护作者权利的重要性,而一旦面临着无可置疑的控制思想传播的需要时,这些权利就要自动退位。"
  • "出乎预料的是,帝制中国的法律制度没有采取一种正式的先例约束制度,虽然事实上法官和其他法务官员的确利用了他们所了解的先例汇编,并以此使自己的裁决获得正当性。但仔细想来,缺乏先例的约束也许实际上意味着对历史的更深的接纳——因为官员在准备和参加考试时本应修习的世世代代的儒家道德和智慧,当然被视为比任何制定的规范和某个前任官员的先例更为真实、更具历史价值的裁决向导。 用历史控制当下也曾采取一种更为隐晦的形式。很久以前,中国人开始认识到哪些控制历史编纂、诠释历史教训以及为历史的目的而描述当朝的人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因此在汉朝时建立了精心设计的国家编史机构,并为后朝所仿效,该机构对20世纪之前的历史资料从事"
作者简介
安守廉(William P. Alford),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哈佛大学东亚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专家。1970年自Amherst College毕业,获学士学位,1972年自剑桥大学毕业,获得法学士学位,1974年和1975年在耶鲁大学获得关于中国研究和中国历史的 两个硕士学位,1977年自哈佛大学获得法学博士(JD)学位。编著有Prospects for Professionalism in China: Essays on Civic Vocations (William P. Alford, Kenneth Winston & William C. Kirby eds., Routledge forthcoming);Falu Baozhang Jizhi Yanjiu (A Study of Legal Mechanisms for the Protection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Liming Wang, Yu'e Ma & William P. Alford eds., Huaxia Publishing House 2008); Raising the Bar: The Emerging Legal Profession in East Asia (William P. Alford ed., Harvard, East Asian Legal Studies 2007); Historical studies of Chinese law: a bibliography of materials in Chinese and Japanese (William P. Alford & Nongji Zhang eds., East Asian Legal Studies, Harvard Law School 2003); A Bibliographical Survey of Malaysian Legal Materials (William P. Alford ed., East Asian Legal Studies, Harvard Law School 2000); Alford, William P. To Steal a Book Is an Elegant Offense: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in Chinese Civilization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用户评论
刘春田教授在序言中称本书是“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论纲”,极为精辟。从古至今,从中国大陆到台湾地区,讲述了知识产权制度这个舶来品是如何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被移植到东方大陆的,以及实际效果如何,洞若观火。最后两章关于中美贸易战与知识产权之间关系的历史,能解释现如今正在发生的很多国际事件的背景疑惑。可惜成书是在1993年,如果安首廉结合后近二十多年的观察再写续篇,不知道评价几何。李琛老师的译文极佳,刘春田教授的序言也是干货十足,最后还有对于李琛老师的评价,可以算是惊喜彩蛋了。
少有的因为译得好而给原著加一星。
以15年前的标准,算得上是一部好书。只可惜15年过去了,咱还没写出一部比这更好的……
这货首先是历史、经济、政治书,才是法律书。
中国知识产权简史。
最先从赵老师听的到一本小书,囫囵吞枣读完。 吴老师说要去警惕这整个逻辑对不对。
这是我大二上学期读书会第一本书(现在大三上已经举办了学期读书会了),也是我进入大学以来所读的第一本课外书(大一整个学年一直在疯玩😅),为之后学习著作权法乃至知识产权法奠定了基础,也了解了近代著作权法在中国的发展,看完第一本书自豪感满满。
本书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角度,从中国当代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产生的历史背景出发,在某种程度上解释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权利的类型多过权利的救济路径的原因。由于中国当代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是在美国的政治施压之下建立起来的,缺乏其自身成长的土壤,从而导致了配套的权利救济体系的匮乏,这也是美国揠苗助长所引发的问题。如作者在本书的末尾所提出的疑问,“大量采用密集施压的办法促使他国法律规则在形式上做出改变的政策,是否在方法和目标上都存在重大缺陷,并且最终在法律改变的过程和效果方面都自我欺骗?”然而,也如作者所说,窃书为雅罪,知识产权体系的移植也必然带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知识产权竞争力的提高,一切正在发展。
标题用的是鲁迅的“读书人的事儿,能叫偷么”,这本很好读。比如解释中国知识产权法推出的最大障碍在于如何确立“在社会主义体制中一种新型私权的合理性”。
法律实施过程中,内在推动力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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