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气看完了。这是我很久以来第一本能静下心来、逐字逐句看完的书。不愧是豆瓣获奖作品,可读性极佳。前半部分埋下很多线,读起来节奏紧凑。后半部悬念基本解开了,感觉略为松散但调子开始明亮。刚开始看到人物的名字,还以为作者是太爱那几个字,没想到原来真的是作者另外一部小说的前传。这是要用几部作品来构建一个江湖?金庸迷实锤。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我读的第一本关于美食的书。之前我一直以为做菜,想要好吃的就要什么调味料都放一点,作者说less is more,最多从五味中选两味,譬如糖醋、酸辣,否则是五味杂陈了。另外想问一句,第一章用了这么多笔墨写的保姆,后面去哪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