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部门中的企业家精神》涵盖了社会企业的一系列活动,重点关注社会企业家精神的形成过程。《社会部门中的企业家精神》介绍和发展了社会企业组织的概念,指出社会企业最大的特点是有社会使命,以及把社会管理途径与企业管理途径进行创新性的组合。①我们对社会企业家精神的定义是,发生在非营利机构、商业部门或政府部门之内或之间的创新、创造社会价值的活动。在形成可持续的社会企业家精神的倡议过程中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不仅需要应用商业技巧让社会企业适应其运作环境,而且要针对社会部门中的企业家精神专门开发全新的概念框架和战略。为此,《社会部门中的企业家精神》不仅选用了当今社会企业家精神领域的先进理念和实时数据,还基于多年研究和教学经验提出了全新框架。我们的目标不单是希望通过《社会部门中的企业家精神》增加学生、教师以及业内人士对社会企业家精神的兴趣,并加深理解,也希望能够使社会企业家切实有效并可持续地完成其使命。
[美]珍·魏-斯基勒恩,哈佛大学商学院一般管理及社会企业工商管理学副教授。
[美]詹姆斯·E.奥斯汀,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学名誉教授。
[美]赫尔曼·莱昂纳德,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学教授、肯尼迪政府学院公共管理学教授。
[美]霍华德·斯蒂文森,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学教授,高级副院长,出版事业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