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罪与信的涵义

[美]罗尔斯

出版时间

2012-07-31

ISBN

9787509338896

评分

★★★★★
书籍介绍

《公共思想译丛:简论罪与信的涵义(兼我的宗教观)》的作者是罗尔斯。

《公共思想译丛:简论罪与信的涵义(兼我的宗教观)》中收集了作者两篇自己撰写的文字:主要的一篇是他1942年在普林斯顿大学本科毕业时写的毕业论文《简论罪与信的涵义》;还有一篇是他去世之后人们在他电脑中发现的一篇创建于1997年的文章:《我的宗教观》。前一篇文章是尘封多年之后,前几年才发现并受到重视的,后一篇文章则不仅罗尔斯生前没有发表,甚至他的亲友也不很清楚此文。

目录
人、共同体与上帝——中文版代序(何怀宏)
导言(乔舒亚科恩、托马斯内格尔)
青年罗尔斯的神学伦理学及其背景(罗伯特马里修亚当斯)
简论罪与信的涵义
文本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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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真TMD贵。。。
2
21岁的罗尔斯用重拳抡醒了与他差不多年纪的“自我中心主义”的我。原来“自我中心主义”是比“利己主义”更深的罪孽:利己主义想获得某些利益、欲取某个对象、把他人当作工具;而自我中心主义是直接贬损他人,将他人贬低为我的崇拜者或仰慕者,万物都要臣服于我的脚下;面对这种毁灭一切的骄傲,利己主义只堪作为其工具而已。罗尔斯的文风坚定而深沉,一如他的思想,因为落笔时尚年轻,这篇98分的博士论文,更兼具一种“旷野呼号”的特点,充满着思想的激情,读起来常常予人心灵的震撼。最近越来越明白,有些原则是人生于世,在大地上行走的根本,具有深沉的道德涵义,本身拥有绝对价值,不具备交换余地,也不能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远见”来支持。你遇见每一个个体,都请把对方当作你自己,庄严而郑重地去对待,正如你孤身与上帝相对。
早先读过,mark一下。并且不能不感叹,这的确是天才之作。
本科论文写了10万字,晚年反省几千字。可以给本科生毕业论文课做范本教材
简论是1942年罗尔斯21岁本科毕业时的论文,我的宗教观是1997年罗尔斯76岁时的私人文存。从一个习俗性宗教信徒、甚至曾经打算读神学院的年轻人,到抛弃宗教信仰、20世纪最伟大的政治哲学大师,这中间我还差他好几本大书没读😂
被信服的人安利了“罗尔斯”这个名字,今天机缘巧合第一次读。这学期讲课蹭课,越来越感觉耶教深层教义和墨家学说之相似。读此书全程更是疯狂联动。罗尔斯果然犀利
躲进什么“精神角落”则true individuality不可得。
罗尔斯的本科毕业论文《简论罪与信的涵义》是一篇神学伦理学的论文。这篇论文的副标题是“基于共同体概念的一种阐释”,这意味着人只有在共同体之中,才能与上帝相遇。在这个意义上,罪即是对共同体的背弃与疏离,而信则意味着重归共同体之中。要说明的是,共同体并非是对个体的压制,反而是一种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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