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人的法 - 霍贝尔

原始人的法

霍贝尔

出版时间

2006-01-01

ISBN

9787503660573

评分

★★★★★
书籍介绍
霍贝尔(E.Adamson Hoebel,1906~1993)1934年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之后曾任犹他大学人类学教授兼系主任,密执安大学人类学教授,明尼苏达大学明尼阿波利斯分校人类学系名誉教授,美国民族学会会长和美国人类学协会主席等职。他著有《晒延人方式》(The Cheyenne May)、《原始世界的人们》(Man in the Primitive World)、〈印度尼西亚的阿达特法》(Adat law in Indonesie)和《科曼契人》(The Comanches)等。而《原始人的法》(The law of Primitive Man)是他在这一方面的代表作。该书于1954年出版后,立即以其翔实的材料和深刻的见解引起人们的注意。它一版再版,并得到许多学者的高度评价,如有人说:这本书无论在哪一方面都高质量的,它非常有效地解决了法学和其他科学上的许多难题。它的社会学意义具有广泛性,其技术上的适应性不仅限于原始的法律体系,而且适用于一般的社会关系。”而有人甚至认为:“这本书一定会成为未来一代社会人类学和法学的大学生们学习原始法的教科书。” 霍贝尔的《原始人的法》无疑是一本很有价值的书。当然,作为一个资产阶级的学者,霍贝尔的许多论述难免带有阶级的偏见和局限性。例如,他没有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角度探讨法律的起源和发展规律;在对法律的理解上,过分强调了强力的作用,而且混淆了国家和其他强力的界限,而在把一切以强力为后盾的社会规范统统称之为法律,从而得出原始社会存在着法的结论。这些,希望在阅读时注意。
精彩摘录
  • "每一个原始社会的公理中都毫无例外地存在着神和超自然的权力,它们都把人的智慧归因于神灵的存在,并相信神灵会对人们的特殊行为以赞成或不成作为回报。他们认为人的生命必须与神灵的意愿、命令261相一致。这种推论是很普的,在法律领域中普遍地留下其形响。因此,从前几章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这种超自然东西的公理也像法律的规律。 在所有典型的社会制度中都出现过。在爱斯基摩、特罗布里恩德、延、凯欧瓦和阿散蒂社会,它们的效力是直接的,并且很有成力。科曼契是一个完全世俗主义的社会,因而它们非常虚弱。在爱斯基摩人中,对社会的控制显示出本质上是宗教超过法律。许多戒律的直接维护依赖于疾病和灾祸的成胁,巫师被看作减轻他们病痛的"
用户评论
2007
~
最后一章将原始人的法与国际法类比最为精彩~
原始社会有没有法律?看了之后对法律的性质会有许多新的理解
原著应该不错,翻译极烂,意思基本靠猜
翻过
有意思
在印第安部落的原始法里找寻人类的成长痕迹,社会不是在一朝一夕里成熟,今天的一切规则都在为更好的明天创造架构,我们不仅要看到光的方向,也要知道黑暗的来源,知道曾经的我们是如何勇敢而笨拙地架构社会规则。就像个人的杀人行为导致了全体人民的纯洁和社会组织力量的增强。法律随着社会进步而变化,曾经的罪行把尸骨腐化,成为今天社会进步的春泥。
这本书翻译的挺可惜的,很多地方还要对着原文去看
翻译非常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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