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民法总论

[德] 迪特尔·梅迪库斯, 梅迪库斯

出版时间

2000-11-01

ISBN

9787503631825

评分

★★★★★
书籍介绍
这是一本值得用时间来丈量的书。有读者买来八年才终于读完,也有人被老师“逼”着才翻完最后一页——它显然不是用来消遣的。梅迪库斯的《德国民法总论》以法律行为为核心,将权利主体、权利客体等总论问题编织成一个逻辑严密的体系,被法学界誉为“民法皇冠上的法律行为”。它的独特之处在于那种德国式的严谨与优雅:通过请求权请求权规范的事实构成来层层过滤案情,把无关的枝节排除出去,让法律判断摆脱“非理性的整体印象”,获得可信赖的确定性。读它,你获得的不是零散知识点,而是一种观察私法问题的思维方式,也能顺藤摸瓜地理解我国民法诸多术语的真正来历。适合愿意慢下来、追求体系感与精确性的读者。
AI导读
核心看点
  • 系统梳理德国民法典总则,涵盖法律行为与主体客体。
  • 以请求权为基础构建分析框架,逻辑严密且体系完整。
  • 深入解析权利本质,展现德国法学严谨而优美的风格。
读者共识
  • 公认的经典教材,逻辑清晰,说理透彻,值得珍藏。
  • 阅读过程虽累,但能极大提升法学思维,值得一读。
  • 虽翻译有难度,但内容高屋建瓴,是入门与进阶佳作。
精彩摘录
  • "但权利绝对不是可有可无的思维手段。要使某个人负有的义务在私法上得到实现,最有效的手段就是赋予另一个人享有一项相应的请求权(此即权利)。"
  • "将生活关系限制在现实的某些部分是必要的。否则,法律发现将依赖于对法和非法的一种非理性的整体印象,因而会完全丧失其可信赖性。"
  • "我们把考察的范围限制在请求权规范的事实构成,以及由该请求权规范为媒介得出的辅助性请求权规范的事实构成方面,就可以使虽然在案情叙述中出现,但对我们所寻找的答案没有意义的一切情况排除在考察范围之外,因为这些情况不会对是否适用此项请求权规范产生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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