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 明代编 史部-中华再造善本(全五十册)

[明] 徐溥等 纂修

出版时间

2009-09-01

ISBN

9787501341283

评分

★★★★★

标签

明史

书籍介绍
明代官修的记载典章制度的史书。又名《明会典》。始纂于弘治十年(1497)三月,经正德时参校后刊行。共一百八十卷。 洪武二十六年(1393),明太祖朱元璋仿《唐六典》敕修《诸司职掌》。记载了明王朝开国到洪武二十六年前所创建与设置的各种主要官职制度。孝宗嗣位后,因洪武后累朝典制散见叠出,未及汇编,不足以供臣民遵循,遂于弘治十年三月,敕命大学士徐溥、刘健等纂修,赐书名为《大明会典》,十五年(1502)修成,但未刊行。正德四年(1509)武宗命大学士李东阳对《大明会典》重加参校,六年,由司礼监刻印颁行。一般称《正德会典》。   该书以《诸司职掌》为本,参考《皇明祖训》、《大诰》、《大明令》、《大明集礼》、《洪武礼制》、《礼仪定式》、《稽古定制》、《教民榜文》、《军法定律》、《宪纲》、《大明律》、《孝慈录》等十二种颁降的官书,并附以历年有关的事例,以本朝官职为纲,使官领其事,事归于职,将六部中的吏、礼、兵、工四部各有司例者,均以司分。其余户、刑两部所属诸司,则分省而治,如江苏、浙江等布政司等。与《诸司职掌》不同处是增添“宗人府”一门,列为首卷。其后第二至一百六十三卷皆记六部掌故,第一百六十四至一百七十八卷为诸文职官,最后两卷为诸武职宫,仅录职务及沿革。 该书辑录明代的法令和章程,对研究明代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机构与职掌、官吏的任免、文书制度、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行政管理和监督、农业、手工业、商业和土地制度、赋税、户役、财政等经济政策,以及天文、历法、习俗、文教等,提供了比较集中的材料,是研究明代典章制度的重要资料。 此次影印明正德六年司礼监刻本。现藏国家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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