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革命

(美)哈罗德·J·伯尔曼

出版时间

1993-01-01

ISBN

9787500051466

评分

★★★★★
书籍介绍

这是哈佛大学教授哈罗德·J·伯尔曼集40年心血写成的一部力作,着重研究“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因素。该书分为两部,第一部论教皇革命与教会法,第二部论西方世俗法律制度的形成,包括封建法、庄园法、商法、城市法和皇家法。作者在一幅巨大画布上描绘了西方法律传统形成与演变的全景图。细节刻画精细,整体气象恢宏,融制度与观念于一体,对西方法律传统的特质、它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以及它所面临的严峻危机均有精辟的论述,并对马克思主义、马克斯·韦伯学说进行了独到的评论。该书不仅是法学界人士的必读书,对于哲学、历史学、社会学、宗教学、文化学等领域的读者也会大有裨益。

AI导读
核心看点
  • 全景描绘西方法律传统形成与演变
  • 深入剖析教皇革命与教会法起源
  • 系统论述封建法商法等世俗法体系
适合谁读
  • 法学专业师生及法律史研究者
  • 对西方文明与宗教历史感兴趣的读者
  • 社会学哲学及文化学领域学者
读前提醒
  • 内容宏大深奥,建议配合导读精读
  • 需具备一定法律史与神学基础知识
  • 注意区分第一二部不同法律体系
读者共识
  • 学术价值极高,被誉为法学界必读书
  • 刷新对西方法律基督教基础的认识
  • 篇幅厚重,阅读门槛高但收获颇丰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这个事业(法律)的目的不仅仅是公正地制定和适用规则,而且也包括其他的管理方式,诸如投票选举、发布命令、任命官吏和宣布判决等。而且,在法律一词的通常的意义上,它的目的不仅仅在于管理:它是一种促成自愿协议的事业——通过交易谈判、发放证件和履行其他性质的法律行为。实际运作的法律包括人们的立法、裁决、执行、谈判和从事其他法律活动。它也是分配权利和义务和由此解决冲突和创造合作渠道的一个生活的过程。"
  • "你说你的权威七百年未受挑战,因而你按照惯例应该对这种权威享有一种权利。但是,魔鬼可以将财产权转加到一种不正当的权力上,这与一个窃贼能够把所有权转加到窃得的物品上没有什么两样。"
  • "较之于教会法,封建法在系统性、自觉意义上的完整性、专业性和精确性这四个方面都更为逊色。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习惯法,……当封建法被发现违背正义时,它接受修正甚至否定要比教会法容易得多。"
  • "英国在为贸易中心城镇中的“异国商人”提供保护,按照1353年《贸易中心城镇法》的规定,每一个贸易中心城镇的商人及其仆人和家庭成员,“在所有涉及贸易中心城镇的事情上”都应该“由商法支配,而不是由国家的普通法支配,也不是由城市、自治城市或其他城镇的习俗支配。”他们要受到贸易中心城镇法院的管辖,而这种法院的首席法官将是该城镇的市长,他任期一年,“由商人共同体——其中也有作为居民的外国人”——选举产生。外国商人居然参与选举英国城镇的市长,这真是有趣的事!……审理无论是涉及一个异国商人还是一个英国人,都需要有一个混合的陪审团,其组成一半是外国人,一半是英国臣民。"
  • "此外,先前假定的中世纪初期日耳曼民族历史与罗马帝国历史的连续性已经大可怀疑了。"
  • "波伦亚大学法律学生的数量在12世纪和13世纪任何一个时期都在1000到100,130人之间。"
  • "这样说来,西方是不能借助罗盘找到的。地理上的边界有助于确定它的位置,但这种边界时时移动。而西方是具有强烈时间性的文化方面的词。不过它不仅仅是一种思想;它也是一个社会共同体。它意指历史的结构和结构化了的历史两个方面。 西方作为一种历史文化和一种文明,不仅区别于东方,而且区别于在“文艺复兴”各个时期所曾“恢复”的“钱西方”文化。这种恢复和复兴是西方的特征。它们并不混同于自己曾从中吸取灵感的模式。“以色列”、“古希腊”和“古罗马”变成西方文明的精神原型,主要的不是通过一个保存或继承的过程,而是通过采纳的过程,即:西方把他们作为原型加以采纳。除此,它有选择地采用了它们,在不同时期采用了不同部分。科顿·"
  • "实际上,西方文化的每一种古代成分都经受了与其他文化相融合的改造。令人惊异的是,这些对立的成分竟能综合在一起产生一种世界观。希伯来文化本来与希腊哲学和罗马法不相容,希腊文化本来与罗马法或希伯来神学不相容,罗马文化本来与希伯来神学不相容,它与希腊哲学的大部分相抵触。但11世纪后期和12世纪前期的戏仿却将所有这三者结合在一起,并由此对其中的每一种成分进行了改造。"
目录
简明目录
“外国法律文库”序(江平)
凡例
序言
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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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推翻曾经的一些认识,惊叹引注的磅礴,苦恼于自己的知识积累跟不上一些叙述,半个暑假的时间草草翻过,我知道自己确有所得,也明白所得不多,不是书之故,是自己还不能配得上它,想起对这本书的形容,两个字吧:巨著
太宏大了,没有论证充分的感觉;我对教会、教会法、韦伯都缺乏深入了解,不敢妄加评论。
法的历史的观点
翻譯很好,看著很累。
刷新了马克思与韦伯的社会学理论对法律的看法,重新解释了近代西方法律的形成。受益匪浅。
已购(上)
西方法律形成的历史;教会法,罗马法
法律与(宗教)革命
换了一个角度重刷西方中世纪以前的历史,希望脑子里缺失的关于这方面知识的拼图能够尽快拼起来。
很好的法律史,法理学和西方社会史也顺道打通了 @2019-01-31 10: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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