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的人工智能时代,无处不在的算法和蓬勃涌现的新技术不仅是法律规制的对象,也被用作规制工具来治理和塑造着人类自身。本书通过将技术问题摆在江律思考的突出位置,提出了“法律 3.0”的概念——利用技术方案而不是法律规则来实现规制目标。与秉持融贯主义思路的法律 1.0 和秉持规制工具主义思路的法律2.0 相比,采取技术主义思路的法律 3.0 通过对产品、流程、空间乃至人的设计而完美预防了问题的出现。这在极大提高了监管效率和实效的同时,也对传统法律规则和法律推理方式提出挑战,引发人们对伦理和法治的关切。
本书认为,我们已经进入规则、规制木和技术三种思维与对话并存的法律 3.0 时代,需要重新构想和塑造法律,通过把技术工具纳入法律所在的规制环境以拓宽法律研究的领域,并将技术治理置于法治约束之下,从而维护自由、自主和能动性等人类社会性存在的基本条件。
作者:罗杰·布朗斯沃德( Roger Brownsword),现为英国伦敦国王学院和作恩茅斯人学法学教授、谢菲尔德大学荣誉教授、香港城市大学访问教授。布朗斯沃德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从事法学学术研究逾 50 载,主要研究领城为法律、规制和技术、法学理论、合同法、法律与生命伦理。近著包括《反思法律、规制和技术》《法律、技术与社会: 重新构想规制环境》《牛津法律、规制和技术手册》等
译者:毛海栋,现为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法与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著有《股权众筹规制问题研究》,译有《市场治理术:政府如何让市场运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