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的终结

[美] 亚伦·普赞诺斯基

出版时间

2022-02-28

ISBN

9787301328521

评分

★★★★★
书籍介绍

本书是关于数字时代个人财产权保护的一本著作,2016年由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出版。本书内容全面、资料详实、简明易懂。全书共十章,从知识产权保护、用户协议、互联网技术多个维度展开论述,分析了技术革命如何一步步消解用户的财产权与自主权。作者认为,所有权的概念逐渐走向消亡,用户不得不让渡所有权换取使用权,注册、付费和订阅等新型合同关系正进一步取代了用户的所有权;推而广之,日常社会行为也受到各大公司内定的使用条款,民众通过立法手段获得的个人权利保障变得岌岌可危。对于如何在数字经济时代保护个人财产所有权,作者在本书中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

[美]亚伦·普赞诺斯基(Perzanowski),美国凯斯西储大学知识产权法教授。

[美]杰森·舒尔茨(Schultz),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科技法与政策中心主任。

赵精武,1992年出生,河北黄骅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网络法、民商法研究,为《数字正义》译者之一。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数字时代所有权正被使用权取代
  • 许可协议取代买卖合同成为主流
  • 技术限制加剧个人财产权流失
适合谁读
  • 关注数字版权与知识产权的读者
  • 对数字经济法律风险感兴趣者
  • 法学专业学生及法律从业者
读前提醒
  • 本书侧重美国法律视角分析
  • 部分章节案例丰富但理论较浅
  • 建议结合中国法律背景思考
读者共识
  • 通俗易懂适合入门科普阅读
  • 清晰指出数字财产保护困境
  • 对具体解决方案评价较为保守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在J.K. Rowling的《哈利·波特》系列小说中,小精灵哥布林是技艺高超的铁匠。他们对自己制造的物品有着很深的感情,即使是在售出之后,他们也依然将自己视为这些物品真正的主人。Rowling解释道:“小精灵哥布林对所有权、付款和偿还的概念与人类不同......对于小精灵哥布林来说,任何物品的真正主人都是它的制造者,而不是购买者。在妖精眼中,所有小精灵哥布林制造的物品都是他们的......他们会认为物品是由购买者租用的......他们认为人类习惯于保留小精灵哥布林制造的物品,在巫师之间传递它们而无须支付额外费用,这种行为和盗窃差不多。”"
  • "至少在目前,副本已经过时了。但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副本仍然和以往一样重要。即使副本不再为我们所占有,也在我们的视野里消失,版权法仍然坚持认为,如果副本不存在,我们将只拥有版权人好心授予我们的权利。这些权利往往是短暂的、不可转让的,并且以长期持续的许可为条件。简而言之,它们不会财产权。"
  • "尽管如此,大多数法院、评论家和权利人仍然认为许可是合同法的产物。但自由软件运动是一个明显的例外。自由软件的开发者致力于维护这样的理念:所有用户都可以自由地运行、研究、修改和重新分发软件。这样的核心理念集中反映在自由软件许可中,如GPL。正如软件自由法律中心负责人,GPLv3的起草人之一的Eben Moglen所解释的那样:“许可不是合同:产品的使用者有义务保持自己的行为在许可允许的范围之内。这不是因为他自愿承诺过,而是因为除了许可允许的情况外,他根本没有任何权利采取任何行动。”"
  • "最终用户许可协议是从软件行业开始的。在计算机发展的早期,硬件和软件通常被捆绑在一起,软件是促进硬件销售的一种手段,而独立软件产品的市场尚未开发。IBM是第一批将其硬件和软件解绑的公司之一。但与它的主机不同,它的软件代码很容易被复制。IBM认为现有的知识财产权保护措施——专利、版权和商业秘密——要么没有起到立法所宣称的保护效果,要么相互混淆,无法选择恰当的保护措施。因此,它“将版权与许可结合起来,并且期待许可提供真正的保护”以防止非法复制。"
  • "如果仅仅依靠技术的话,无论这些技术多么具有开创性,都无法解决所有权问题。但是,结合有意义的法律变革,新的创新可以使这种新兴经济体中个人财产概念得到保留。如果不修改法律,这些相同的技术将成为权利人限制我们行为的另一种工具。代码可以巩固财产权,它可以使财产更容易转移且易于追踪,但是它无法创建财产权。 归根结底,财产权是法律的产物。无论是邻居对自己房屋的利益,版权人对其作品的利益,还是你对所购买产品的利益,把一项利益称为财产权就是做出声明,即当你面临一项竞争性权利主张时,法律要在多大程度上保护你的权益。"
  • "我们日常生活的物品正在被信息所替换或补充。我们消费的媒介存储在云中,而不是在我们的手中。尽管我们的汽车、手表和衣服仍是实体,却加上了一层代码,这些代码既增加又限制了它们的功能。围绕互连的设备和数据构建的数字经济具有巨大的前景,但也带来了风险。也许最令人不安的是,这种新经济有权重新定义甚至消除个人财产的概念。如果我们不小心应对的话,所有权将成为历史。所有权的丧失使我们所有人都有被剥削的风险。它给社会带来了巨大但分散的成本。它剥夺了我们决定自己如何生活的权利,并将其委托给少数私人公司。"
  • "如果发布许可的一方并不拥有该财产,那么这份许可就只是一个空壳。例如,假设你在一个公园里张贴了一个“禁止闯入”的标志,它就没有法律效力,因为公园首先就不是你的财产。如果你不拥有它,你就不能为它颁发许可。同样,许可自身也不能把所有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因此,在许可存在之前,我们必须知道谁是资源的所有者。"
作者简介
[美]亚伦·普赞诺斯基(Perzanowski),美国凯斯西储大学知识产权法教授。 [美]杰森·舒尔茨(Schultz),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科技法与政策中心主任。 赵精武,1992年出生,河北黄骅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网络法、民商法研究,为《数字正义》译者之一。
目录
第一章 引言 / 001
第二章 财产及权利用尽原则 / 021
1. 初识财产法 / 022
2. 理解所有权 / 029
3. 财产冲突 / 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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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本书是在用户与运营商或著作权人的内部关系上谈用户的所有权的。数字财产未必叫做所有权,但是可以成为用户的私人财产(财产权)。问题在于,现行法还没有体系性地对此作出回应。
这本书的观点用两万字的论文就能表达,其他的都是背景知识。书名应该改成:数字商品的保护
少一星因为翻译 少一星因为内容
书确实不错,明白了数字产权的法律保护意义,买到的新版本好像没有副本错误,估计是作者再版了?也可能更新了版本?
对于财产权的讨论更多的是从知识产权的角度分析,很有启发,值得推荐的好书。
美国法为主,不过可以考虑的是类似问题放在欧盟法或者中国法图景下,又当如何?虽然认同选择机会的重要性,但对作者提出的重新塑造一个/一束数字财产权其实不怎么乐观。
废话有点多 确实如书评所说,写作路线不清晰,扣打分。 优点就是例子多 可以当故事书看
看美国如何处理数字财产的所有权之争,所有还是许可,法院体系需要正本清源,考虑利益集团的反复拉锯,小步退让和数字版权管理的如影随形,好的法律处理立足于现有技术,而无法超越,这和数字版权的限制能力几乎不可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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