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领域受信制度原理研究 - 周淳

商事领域受信制度原理研究

周淳

出版时间

2021-06-01

ISBN

9787301321409

评分

★★★★★

标签

经济

书籍介绍

本书在宏观层面,尝试回应目前中国社会商业领域出现的行为失范、制度缺失、信任崩盘的问题,提出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兼而挑战制度研究的重要困境——一个没有“法官法”的国家能否引入一套普通法色彩鲜明的制度,充分发挥我国的后发优势、实现受信与现有制度的功能性融合,实现社会公平与意思自治的平衡、法律安定与个别正义的平衡。微观层面,本书将商事领域中的受信关系分为商事组织和服务两大类,深入商事组织、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证券经纪等具体领域,提出不同商事组织和服务领域中受信人义务是否应有不同、如何不同的问题,探讨受信义务规则的不同版本,归纳受信义务演变的规律与影响因子。

周淳,女,1988年生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讲师。201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博士学位,2014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获LL.M学位,本科就读于北京大学元培学院。专业方向为商法、公司法、证券法。

目录
导论
第一节 问题缘起
第二节 文献综述
第三节 研究构想
第一章 受信制度正当性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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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作者选择的切入点很好,将组织法和契约法中的fiduciary duty进行了比较完整的梳理,但是后半部分对于国内立法的分析略显粗糙。而且,诚如前言,缺少对大陆法系立法的归纳和总结
起源是翻译steinberg的《指鹿为马:公司法和证券法对信义义务的误用》时对这个问题的好奇。怎么说呢。作者关注的显然是一个关键且宏大的问题,对于渗透于整个商法立法中的受信义务,缺乏信托法传统的国内认识并不够清晰,对于部分专业术语的翻译甚至都不统一,也给实践中造成了诸多困扰。但该书也没能对本源性问题进行条分缕析似的梳理,而是几乎陷入了一种法理类书籍的写作模式,容易让人如坠雾里。但毕竟也是一次有益的尝试,也不宜过分苛责不在英美法世界的中文作者,五分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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