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流行的宪法观念出发,将家庭教育的目的定位于培养“儿童公民”。培养儿童公民,就需要国家和家庭共同努力,这就引发了国家如何介入家庭教育的问题。借助于宪法释义学原理,本书以家庭教育权的基本权属性为基点,系统论证了国家介入家庭教育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国家介入家庭教育的司法审查等基础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已有的家庭教育立法实践,回答了家庭教育立法中的若干重要问题,并起草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建议稿。
叶强,男,湖北鄂州人,1987年4月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流动站博士后,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中国政法大学与德国汉堡大学联合培养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会会员。研究领域包括宪法基础理论、教育法学和网络法学等,已在《中国高教研究》、《中国行政管理》、《情报杂志》、《体育科学》、《财经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参与省部级课题多项,熟练掌握德语和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