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民法典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 台大法学基金会

出版时间

2017-07-31

ISBN

9787301280119

评分

★★★★★
书籍介绍

《德国民法典》,1881年开始编撰, 1896年公布,1900年1月1日生效施行,源远流长,世界各国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深受其影响。1965年,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集结当时民法学界精英,翻译整部《德国民法典》,内容完整、质量优良。2015年,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集结台湾地区诸位民法学者,更续绝学,一展德国民法五十年来不同之风貌。

1965年5月初版

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

外国法编译委员会

编译委员

梅仲协 蔡章麟 洪逊欣

刘甲一 戴炎辉 韩忠谟

2016年修订第二版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 台大法学基金会

德国民法编译委员会(按姓氏笔划排列)

陈自强 谢铭洋 詹森林 蔡明诚 戴东雄

作者简介
1965年5月初版 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 外国法编译委员会 编译委员 梅仲协 蔡章麟 洪逊欣 刘甲一 戴炎辉 韩忠谟 2016年修订第二版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 台大法学基金会 德国民法编译委员会(按姓氏笔划排列) 陈自强 谢铭洋 詹森林 蔡明诚 戴东雄
目录
编译委员会
推荐序一 / 翁岳生
推荐序二(含原文) / Max G. Huber
第二版序 / 蔡明诚
例 言

显示全部
用户评论
这本不能用高品质来概括了,三个晚上才看了五分之一,就给满分。物权编可以涉及土地登记簿上之取得时效,权力的保全,也可罗列越界树木之根枝、果实之自落的分配,详尽又不显繁复,我是服气的。最让人感动的是,法典也可暗涌一种对人的关怀,不是那种复苏式的,是德式严肃的温柔,从同性登记伴侣法、年金请求权可见一斑。
居家必备之良品
精神食粮,心中的高峰啊
回来给他补个标,翻译相当用心
读了开头的《总简介》部分
工具书
功畢! 民法五編—— 總則編確定基本概念,即「人」「物」「約」「限」這些。 債系編述說社會事務中的人的屬性/規定性:在前社會,人受自然力左右;在文明社會,人還要額外受債力左右。而且恰是這種債力給予文明的適應性,余出一大批人口,是為文明人之先在。 物權編述說人在社會事務中的本性/自主性:與債編被左右不同,物權編說人能夠左右什麼,能夠如何左右,怎樣的左右是應當的。儘管債也有債權,但債權亦是一種被左右,債權和債務是一體兩面的,債權和債務都左右著你。但物權是絕對權,是天賦的,是在那個演繹邏輯的原點找見的諸法條之前件。所以這首先被寫在憲法里hhh 親屬編,系講人之「生」事; 繼承編,系講人之「死」事。 人生大事唯有生死,除了大事以外人生中諸多小事之雜聚(債法/物權)也可算是大事了。四事齊備,五編點完。
浅浅纪念一下从包装到内容都精致的BGB
🐮
下载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