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能为法治做什么

[美]戴维·奥布莱恩(David M. O’Brien)编

出版时间

2015-04-19

ISBN

9787301251027

评分

★★★★★

标签

文学

书籍介绍

2位首席大法官、16位最高法院大法官、12位下级法院法官,以讲演的方式,分享自己对法治的观察、对公正的理解。他们的名字,您一定耳熟能详:霍姆斯、卡多佐、布伦南、鲍威尔、伦奎斯特、斯卡利亚、金斯伯格、苏特、布雷耶、波斯纳……这些著名法官的作品,首次完整收录到一本书中。透过 本书,读者可以了解到美国法官对司法功能的认识,对自身角色的定位和对司法政治的洞察,知晓美国式“案多人少”的困境和信息化时代庭审逐渐消失的缘由,而更加重要的,则是对于法官能为法治做什么的思考。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收录30位美国法官讲演,涵盖司法审查与角色定位。
  • 深入探讨司法能动主义与保守主义的理念交锋。
  • 揭示法官在法治建设中维护宪法原则的独立价值。
适合谁读
  • 法学专业学生及法律从业者,关注美国司法制度。
  • 对宪政理论、司法政治及法治建设感兴趣的读者。
  • 希望了解法官思维模式与司法决策过程的公众。
读前提醒
  • 内容专业性强,建议结合美国法律背景知识阅读。
  • 译文风格各异,部分篇章可能略显艰涩,需耐心。
  • 重点阅读第三部分,对比不同法官对宪法解释的观点。
读者共识
  • 作者阵容强大,展现了美国法官对法治的深刻洞察。
  • 专业门槛较高,外行读者可能感到理解困难。
  • 翻译质量参差不齐,但瑕不掩瑜,思想价值极高。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在法西斯政体和共产主义政体下,法律肯能会具备确定性和一致性。不只是可能;它们必须如此;因为在这两种政体下,司法除非彻底附庸于政治体制,否则便无法留存。"
  • "大法官对言词辩论的重视程度当然会有所不同。道格拉斯大法官坚持认为,“言词辩论关系到案件输赢”,然而,沃伦首席大法官则认为,言词辩论“不是非常有说服力”。相应的,大法官准备言词辩论的方式也各有不同。大多数大法官准备言词辩论,依据的是法官助理起草的庭审摘要—说明案件主要事实和法律问题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不过,霍姆斯大法官很少发现言词辩论有什么作用,因此经常在法官席上打盹。他主要依据下级法院的案卷和法律意见书审理案件。声称从未读过法律意见书的法兰克福特大法官,通常会占用出庭律师大部分的时间一有时甚至激怒律师和其他大法官。有一回,法兰克福特大法官在120分钟的言词辩论中,打断了律师93次。法兰克福特大"
  • "司法公正不是要刻意追求整体公正,而是逐项实现个案中的公正。"
  • "毋庸置疑,不管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司法职能,都应确保公正和客观,既要让人感受得到,又要客观呈现出来。"
  • "“披上法袍,你会步入一个不同的世界,让你感觉必须做正确之事,不管自己是否愿意。当你披上法袍时,也会步入那个极端的世界。”"
  • "没有哪个人或者哪个团体能够垄断真理、智慧和美德。"
  • "它们必须勇于越过一切次要之事将之置于首选,拒绝一时权益或苟安求全的诱惑。当领袖们带头做出选择,普通公众才会勇于为自由献出一切。"
作者简介
关 于 编 者 戴维·奥布莱恩(David M. O Brien) 弗吉尼亚大学教授。1982—1983年曾在联邦最高法院担任访问学者,同期在首席大法官行政助理办公室任研究人员。主要著作有《风暴眼:美国政治中的最高法院》(Storm Center: The Supreme Court in American Politics),此书荣获美国律师协会颁发的“银法槌奖”。 关 于 译 者 何 帆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法官。 姜 强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刘 媛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 黄琳娜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 林 娜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
目录
译者导言 法官能为法治做什么
第四版序言
导论 听听法官们怎么说
第一部分 司法审查与美国政治: 历史与政治的视角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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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回想当日借阅此书,是为应对即将来临的法官入额考试,希望从中借鉴到对司法改革的深层次理解。确切地讲,本书译名《法官能为法治做什么》不甚恰当,英文原名为《JUDGES ON JUDGING-Views from the Bench》,似更切合书中内容。此前对域外司法,尤其是美国司法,乃至美国“三权分立”的政体,其实不甚了了,也觉得是艰深晦涩、高深莫测的东西。但是通过此书,拜读美国著名法官的多篇讲演,从多角度、多领域出发,零零星星构筑起对美国司法制度的初步印象,也产生了更进一步学习的兴趣,对接下来相关领域的阅读,可以说开了一个好头。可惜的是,当我开始明白作为法官应当秉承的真义时,当我开始明白司法所应当具有的崇高理念和实际作为时,却即将脱下法袍了,这是不是太有讽刺意味?
讲演录的形式使得每个人的性格都很鲜明,喜欢吵起来
帮助思考制度,法律,民主,集权等等
作者阵容强大,每个议题选取了代表不同观点的讲演,编者做这个文选也是够用心了
四大部分司法审查与美国政治、美国法院与法官、司法与宪法、二元先发制度共34篇文章,2位首席大法官、16位最高法院大法官、12位下级法院法官,以讲演的方式,分享自己对法治的观察、对公正的理解。pdf
不愧是最高院大法官,每篇都是长篇大论,各个都是雄辩滔滔。虽然很多大法官极力否认,但是在我眼里,这些最高院大法官就是“宪法解释官”,垄断了宪法的释经权。拿阳明学来看,首先“六经皆史”,而根据克罗齐的看法,“一切史都是当代史”。《宪法》之所以永远正确,正是因为有这么多“活宪法”不懈的努力。就算大法官金斯伯格宣称“罗伊诉韦德案永远不会被推翻”,然而罗伊诉韦德案还是被推翻了。金斯伯格已然成为了历史。当看到斯卡利亚大法院以“如果你们连最高院大法官都不信任,还能信任谁”来拒绝回避时,受到大陆法教育的我不禁哑然失笑。Today,is history。Today,we make history。Today,we are part of history。另,像何帆老师一样致力翻译专业书籍是我的理想。
书名唬人,内容一般,翻译差,尾注遥远。尤其,你是翻译书的为什么搞得跟公众号一样字体加粗来突显自以为是的佳句?
看了半个月才看完。对美国法律背景和法律规则的不了解,理解起来有点艰涩。有时候通篇看下来也不明白作者是赞同还是不赞同。但是集中了这么多法官的不同看法,还是很有趣味性的。辩论辩论反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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