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经验研究

王启梁

出版时间

2014-11-01

ISBN

9787301250686

评分

★★★★★
书籍介绍

《法律的经验研究:方法与应用》汇集了国内外来自法学界、社会学界和人类学界的16位学者围绕"法律的经验研究"这一主题的精彩演讲内容,内容深入浅出、生动活泼,非常适合有兴趣了解和学习跨学科法律研究的人们品读。

我讲了经验研究,但这里讲的另一个主题其实是是希望大家也要关注理论问题,注重运用各种各样的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人类学、心理学等的知识来帮助我们、丰富我们的法学研究。这里强调的是丰富而不是替代。

——朱苏力

人类学要求你一定要住在那里,而不是呆在这里。去那里并住下来,这是保持和当地人有一种融洽关系的前提,这一途径很难把握,需要时间。但今天,很多人试图用钱来完成,用钱雇人做访谈,再分析二手的访谈资料,这种方法在课题满天飞的今天也许是一种做快速研究的通行潜规则,但它在人类学家看来绝对是没有办法的下策。

——赵旭东

对于这个大时代而言,我们都是小人物,能够做的事情非常有限。但大家只要秉持着相同的学术兴趣和爱好,一起努力一定能够做成一份大事业出来。这就像在人类学里面经常提到的民族志研究方法。我们每个人都去做民族志,虽然一个人只能做一个民族志,但是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地方去做不同的民族志,累积起来,就可以在整体上呈现出中国的经验研究。我认为这是可以做到的。通过无数人去做民族志,把中国的经验呈现出来,就能够做成“中国”的社会科学,而不是“在中国”的(西方)社会科学。

——侯猛

经验研究可以被理解为一种研究的进路,也是一种关于如何建构理论的立场。说是一种研究的进路,是因为这种进路强调对现象、事实的清楚把握,对事件、行动发生的条件、逻辑进行深入考察,对法律、制度运行的实际有真切把握。说是一种建构理论的立场,是因为这种立场强调理论解释应该建立在掌握实际状况的基础上,理论解释应该有明确的对象和问题,理论的建构、发展和修正需要建立在经验研究的基础上,理论可以被检验。

——王启梁

作者简介
王启梁,男,彝族,云南蒙自人。现为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生院副院长。致力于运用社会科学的方法、理论研究基层法律实践、边疆地区法治建设问题,主张把法律放在社会与文化的背景下进行研究,动态地考察法律、社会、文化的互动关系。在《法商研究》 《现代法学》 《法学家》 《思想战线》、The Journal of Legal Pluralism and Unofficial Law等中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迈向深嵌在社会与文化中的法律》(独著)、《反对拐卖:行动与理论的反思》(副主编)等著作。 张剑源,男,白族,云南洱源人,法学博士,云南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法律和社会科学交叉研究,在《法学家》 《环球法律评论》 《法律科学》等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独著《再造团结:中国艾滋病防治法律制度研究》,参著多部。
目录
第一部分理论与方法
法律的经验研究
法律社会学的定性研究方法
比较研究与抽样
“田野八式”与人类学的田野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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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除了一篇美国学者和台湾学者的没看之外,将本土社科法学干将的演讲都看了,启发最大的是王启梁和赵旭东两篇。人的本质就是去追寻意义,而意义来源于生活中的日常实践与人的社会化的自然习得过程,而扁平化与一次性的法律及其实践无法满足人类意义的探索。
类似论文汇编,读起来是不累,但缺乏系统性和统一的逻辑
社科法学不止人类学研究方法
对苏力以及汪庆华的内容比较感兴趣
在女朋友楼下等她的时候看。看刘本那章,惊讶他对比较研究的理解很到位,然后发现原来就是Benjamin van Rooij。
苏力对社会事件和现象的把握是独特而富有想象力的,他对一妻多夫和青稞的解读似乎可以解释,为什么他在以教义学为主的法学界常被称为“法盲”,因为他的天赋是无数法学家所不能及的。相比之下,找到自己研究领域的陈柏峰、刘思达和尤陈俊无疑是幸运的,想起一位老师曾经的告诫:“归根到底,学术史上记住的多数是“刺猬”,“狐狸”更容易被遗忘。”
又重新读了一遍,感触最深的还是苏力和陈柏峰、尤陈俊的三篇。苏力是利用天赋的典型,陈柏峰则经历了华中乡土学派系统的训练,而尤陈俊则是在华中派训练后发觉自己不适合进而走向一种经验的历史材料的研究的借鉴。朱晓阳的稍微有点故弄玄虚,侯猛的则显得明显能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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