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此存照

陈兴良

出版时间

2014-10-01

ISBN

9787301249178

评分

★★★★★
书籍介绍

本书以时间为维度,记述了发生在安徽省淮北市的一起挪用资金案,本案可以说是征表我国司法体制弊病的一个难得的标本。为案件获得公正处理,本案当事人高尚历经一审判决无罪、二审改判有罪,然后是从中级法院到高级法院,再到最高法院的艰难申诉。在最高法院驳回申诉以后,高升又向最高检察院提出申诉。本书以司法文书为中心线索,够了了高尚挪用资金案诉讼和申诉过程,以及本案公诉人孟宪君在退休以后,向最高检察院检举自己办错案而进入媒体视野的戏剧性变化。本书以翔实的司法资料和生动的媒体报道为素材,还原了高尚挪用资金案的法律面目和公众形象,并引述专家意见书等材料对高尚挪用资金案从法理上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本书最后部分收录了作者的《无冤——司法的最高境界》一文,对佘祥林等四起获得平反的冤案进行点评,点出来我们不仅应当关注冤案,而且还要关注错案的主题。以一个司法真实案例为题材,反映我国司法现实状态,是本书的最大看点。

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作者简介
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目录
Ⅰ 引言:一步一步走向洞穴深处
Ⅱ 梗概:高尚挪用资金案案情简介以及评析
Ⅲ 进程:相关法律文书以及评析
2005年5月13日 淮北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
2005年7月18日淮北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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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法外因素,遍地嚷嚷,案卷比书,更能增长知识
终于成功在论文最后一个脚注引用了我最后带有策划性质责编的这一本书,也是蛮有仪式感的
愚人节作序。无罪判决说理详,民事判决说理详,跑偏。“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被告人高尚无罪,属认定事实不当,适用法律有误。”
2015年7月。
无冤是司法的最高境界——陈兴良 如果司法不独立,刑法必然沦为少数人手里的刀把子,必然抢占本该由其他部门法加以规范的法律关系,必然导致冤案丛生。 陈教授立书而存照,然前路漫漫,光明何在?
司法的最高境界:无冤
前面的案情介绍小错误不少,不知是校勘的问题还是本来就如此,影响了阅读。
疑罪从无,任重道远!既然不枉不纵是理想状态,那现实中宁纵不枉,宁枉不纵,如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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