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介绍
这本书最刺人的地方,在于它把'天赋人权'这个从小灌输的信念连根拔起:权利既不来自上帝,也不来自自然法,而是来自人类犯下的恶行——奴隶制、种族灭绝、宗教裁判所。作者主张,正是因为犹太人曾被送上焚尸炉,我们才'发明'了生命权;正是为了不让暴行重演,权利才被人为建构出来。这个'权利源于不义'的论断极具冲击力,也饱受争议:有人盛赞其启发性,也有人诟病前半部分论证粗糙、议题流于表面。它真正适合的不是寻求确定答案的读者,而是愿意接受'权利是动词、永远在路上'这一不安结论的人——权利不是被发现的,而必须被持续地为之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