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体侵权问题研究

于海涌

出版时间

2013-06-01

ISBN

9787301226339

评分

★★★★★
书籍介绍

《新闻法》迟迟没有出台,《民法通则》本来就挂一漏万,不可能对新闻侵权进行详细的规定,而《侵权责任法》也新闻媒体侵权排除在类型化之外,如此一来,关于新闻媒体侵权留下了大量的灰色区域,而这些灰色区域只能留给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和法学学者去逐渐摸索。目前我国关于新闻侵权制度的主要缺陷就在于立法设计简单粗糙,在司法审判中缺乏可操作性。相应地,在理论界我国缺乏对侵权行为类型化的深入研究,仅仅适用一般侵权行为的理论来解决新闻侵权这类特殊的侵权行为,这显然是不够的。随着我国民法典的立法和侵权责任法的制定,新闻侵权的类型化问题开始逐渐受到法学界的关注。针对新闻媒体侵权的特殊性,本书对新闻媒体侵权的认定、抗辩理由和救济措施进行系统的研究,主要内容包括:表达自由与限制、偷录偷拍的合法性界限、政府机关是否有名誉权、商业诽谤、网络空间的隐私权、真实性抗辩、公证评论抗辩、特许权抗辩、重复传播者的责任、新闻记者拒绝作证的特权、非物质救济等

于海涌,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学、立法学),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和立法学,兼任中山大学立法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民商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目前主要从事中国民法典编纂的立法研究。

目录
导论
第一编新闻媒体的表达自由及其限制
第一章新闻媒体的表达自由
第一节媒体与表达自由
第二节平面媒体的表达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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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书有点陈旧,但其中关于人格权的部分占比很大,而且很值得一读。对媒体行业也有比较深入的介绍。 个人喜欢关于网络媒体会和广播电视的区别,群体组织的名誉权的部分和记者的拒证特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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