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介绍
翻开这部全集,最先触动人心的往往不是高深的理论,而是王名扬先生那份近乎执拗的治学态度:为写《比较行政法》,他坚持只读第一手资料,因不懂德语、又不愿借重二手文献,竟宁可舍弃整个德国部分。这种“有所为而有所不为”的取舍,在今天追求全而快的学术生产中显得尤为罕见。全书最见功力的编排,是打破西方行政法“先原则后救济”的惯常顺序,改用“组织结构—行政运作—司法救济”“先实体、后程序”的讲法,贴合中国人的思维习惯,让外行也能读下去。它适合两类人:一是想绕开生硬移植、从制度肌理理解英国行政法的人;二是愿意借比较之镜重新审视中国行政法处境的读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