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门前

彼得•德恩里科

出版时间

2012-07-01

ISBN

9787301206430

评分

★★★★★
AI导读
核心看点
  • 改编自美国经典教材,精选适合中国读者的素材。
  • 以卡夫卡寓言开篇,探讨法律与权力、道德的关系。
  • 涵盖先例、法官、陪审团等核心概念,展现法治图谱。
适合谁读
  • 法学院学生及希望了解美国司法模式的读者。
  • 对法律入门、法理学及社会议题感兴趣的通识读者。
  • 愿意挑战深奥文本,思考法律背后政治哲学的人。
读前提醒
  • 翻译质量参差不齐,部分术语需结合背景理解。
  • 内容涉及大量美国特有制度,需克服文化隔阂。
  • 建议配合其他法学基础读物,辅助理解专业概念。
读者共识
  • 案例丰富且具启发性,能引发对法律本质的深思。
  • 翻译生硬晦涩,阅读体验较差,劝退部分读者。
  • 虽为入门书,但理论深度较高,非零基础友好。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在英美,法律援助绝对必要,律师的高水准使他们逐渐脱离人民,成为一个与众不同的阶级。法国律师仅仅是精通本国法律的人,而英美律师却像埃及祭司一样,是一种玄奥科学的唯一诠释者。 美国汇聚了世界上的每一个民族,我们被共同的理想连接在一起,那就是美国的基础。我们有一套原则,如果我们失去了这套原则,那么我们就失去了美国。 某些律师在法庭上连哭带嚎地传达他们的信息,另一些律师则带来成群结队的专家证人。曼内凯茨的招数是制作写实录像带……6位医生出庭作证,但陪审团需要看的唯一证据就是这段影片。 在描述失去的收入是,列万的声音会深情地哽咽。它能让汽车挡泥板的损坏听起来像世界末日。 学生开始强迫自己延长学习时间,读"
  • "用英里表示距离对他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地图是骗子”,他斩钉截铁地说。从他的语调里,我能感觉到他生气了。一方水土的真实性就在于这个地方生成的喜怒哀乐。他忠告我,最好不要相信任何像地图一样浅薄的东西。现在我明白了,装腔作势的距离跨越,贬低了他疲惫的双脚所大量过的路程;关于地图的妄谈,抹蚀了他酷热中负重跋涉的重大意"
  • "身份证迫使你在行使诸多宪法权利之前不得不向政府证明你是谁。这意味着我们忘记了,纳粹正是利用身份证上列明的宗教和种 族背景,为围剿犹太人铺平了道路;20世纪70年代的南非则利用身份证限制黑人公民的活动,为种族隔离大开方便之门。难道我们没有意识到,我们的身份及其合法性不是由政府恩准的,恰恰相反,政府的合法性倒是由我们赋予的?如果政府用一个号码来确定一个人的身份,就是剔除了人的本质,最终将毁灭一个自由的社会。"
  • "本书以卡夫卡的《审判》中一篇古奥而悲辛的寓言开始,以当代社会个人信息保护的话题作结,是结构开放、素材多样、观点纷呈的美国法治图谱。寓言‘法的门前’,既是本书的序曲,又是本书的主题,它描述一个乡下人试图求见法,却终其一生被守门人挡在法的门前。令我们感兴趣的是,乡下人有了难处,何以想到要去求见法?是听了别人的建议,还是依循旧例?是否有人说起过有个守门人?提醒过可能永远见不到法?然而,悲剧在于,有人竟然不顾一切,在痛苦的煎熬中,终其一生徘徊在法的门前。法的诡谲,人的彷徨,就这样浓缩在卡夫卡的寓言里。无怪乎有人不无夸张地说:‘所有西方法律的论述,都不过是卡夫卡的注脚。’"
  • "善意者的肤浅理解比恶意者的绝对曲解更令人沮丧,冷漠的接受比直率的拒绝更令人迷茫。"
  • "在缺乏任何怀疑上诉人有不法行为的根据时,称量公共利益和个人安全、隐私权利的天平,要向不受警察干扰的自由倾斜。"
  • "如果世界上每个男人、女人和孩子都有机会过上体面、公平而诚实的生活,就不会有监狱、律师和法庭。偶或有些像洛克菲勒一样大脑构造特殊的人会犯某些罪,但他们为数很少,应送入医院治疗,而不是投入监狱,这样的人会在第二代或者至多第三代完全消失。"
  • "反对自杀的法律是政治荒谬的顶峰。将自杀视为一种重罪,主张个人没有权利处置自己的生命,而取人性命却成为国家独有的特权,因为个人被理解为国家的财产。"
作者简介
彼得•德恩里科(Peter d'Errico) 马萨诸塞大学荣誉退休教授。毕业于耶鲁大学法学院,1968—2002年任教于马萨诸塞大学阿默斯特学院,教授法律研究课程。 邓子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目录
第一章 遵循先例
第二章 法官
第三章 价值
第四章  利益
第五章 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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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这翻译质量就是屎,然而透过屎一般的翻译还是可以看出书的大意……与其说是解释法理,不如说是阐述法与权力关系。所以才叫“法的门前”啊。
翻译部分确实存在不足。pro-life翻译成“赞成生命者”,pro-choice则译成“赞成选择者”,简单说法就是“反对堕胎者”“支持堕胎自由权的人”,同时应备注相关主题文化背景。
终于读完了。非常麻烦的职业ˊ_>ˋ宗教对美国的体系影响太大,我想这本书可能不会遂作者所愿对中国的法制建设产生帮助orz
思郁:法律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它力图还原某种真相,并在此真相之中求得公正之实现。道德的缺陷,需要法律的填充;法律的缺席,需要道德的弥补。道德和法律虽然不同,但是却无法绝对分离。道德涉及个体,法律关乎公众,从个体到公众之间的转变,也是从习俗到法律之间的跨越。
只有将那些以法的名义实现的恶与法所能产生的善相比较,仔细权衡善恶,你才会知道我们是不是正确。当一种权力关系充分内化为无权者的心理时,有权者的权力便达到了极致。我对法依然知之甚少,这本书让我获益的是犀利严谨的思辨和分析。第一次看这样的书,斟词琢句的语言风格给我很深的印象。
内容巨多,以我读书的速度一天只能读100页了…说是法学入门,其实对门外汉来说还是挺难的,看看别的短评说翻译不行,我竟然有些窃喜,看来不是我读书水平下降,这本书我真看懂了也就7成吧。摘抄几句:1、在司法过程中,一旦技巧和工艺占了统治地位,就会导致文牍主义。2、法的特征在于将那些有益于社会的习惯与其他有益于统治者有害于人民的习惯巧妙掺和在一起,并紧紧依靠人们对惩罚的恐惧维持。
我们的法不是广为人知的,它们被小团体隐藏和把持。贵族们在解释法的时候没有理由受个人利益影响和左右,因为法从一开始就是为了贵族们的利益制定的。他们高居法之上,法全部掌握在他们手中。 传统上认为,法是属于贵族阶层的秘密,一部法典的实质就在于它必须保持一种神秘性。终有一天,一切都会变得明确,法将属于人民,贵族阶层将消逝。这不是在维持反贵族阶层的仇恨情绪,根本不是。我们更应该痛恨自己,因为我们还没有显示出自己有能力被委任以法。 任何小团体,如果它不仅要抛弃所有对法的信仰,还要抛弃贵族阶层,就应当有全体人民作为后盾;然后,这样的团体是不可能诞生的,因为没有人胆敢抛弃贵族。强加在我们身上的唯一可见的法,就是贵族阶层本身。难道我们一定要剥夺自己的法吗? 所有西方法律都不过是卡夫卡的注脚。
扑面而来的法律现实主义。 英美法的法学著作总是那么的不成体系😂
以后再读也许收获又不一样! 法学教育的关键在于,规则如何制定以及规则如何被挑战,而非规则是什么!正如海军上尉查尔斯·斯威夫特所说:质疑制度是最高的忠诚。
对法律的抽象探讨疲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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