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知识产权法的演进

[澳]布拉德•谢尔曼 [英]莱昂内尔•本特利

出版时间

2012-03-01

ISBN

9787301202661

评分

★★★★★
书籍介绍

《现代知识产权法的演进:英国的历程(1760-1911)(重排本)》内容简介:作者提出,为了理解法律在当前所面临的许多难题,有必要了解它的过去。谢尔曼和本特利运用广泛的档案研究,对现代英国知识产权法的形成提出了一个详细的解释。而且这本《现代知识产权法的演进:英国的历程(1760-1911)(重排本)》从法学的人文性角度,细致考察制度产生的微观原因,对于我们了解法律规则的偶然规律很有帮助,也为我们考察规则的演变以及实践变革规则提供了解释。这种历史研究的方法,使得《现代知识产权法的演进:英国的历程(1760-1911)(重排本)》的贡献不仅仅体现在知识产权法领域,并对整个法学发展有很多理论上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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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文笔实在有点啰嗦,但是精微处值得反思
姗姗来迟的中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终于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此时我也终于读完了这部关于知识产权史的巨著。在概念流变和历史脉络中腾挪转移,诚如译者所言“处处是无知的军队在黑夜里冲突”。但合上书后,又仿佛瞥到了天机:前现代和现代知识产权法的转变在于注意力“从创造到对象”的转向。也就是说,现代知识产权法不再把注意力集中于比如说体现在一本书上的智力劳动那里,或者集中于被认为是无体财产本质的东西上,而是更多地关心作为一个封闭和统一实体的客体,关心图书对于读者大众、经济等的作用。前现代法利用的是古典法理学的语言、概念和问题,而现代法则利用了政治经济学和功利主义的资源。于是,“登记”就变成了区分两种制度的一个要点。
从创造的法律到法律的创造 描述性的登记是一切的转折 走出前现代
175 任何意图“简化为调整著作权的法律或者类似的专利法和商标法原则的……自然都将着手对该财产的本质进行一番探究”。这样一种探究讲“立刻就把研究者带入所谓的‘法的形而上学王国’”……“争议多多而成果寥寥;在那个有关现象和本体、神意和自由意志的争议不断的领域,处处是无知的军队在黑夜里冲突”……他所暗示的是,那些曾经在知识产权法中具有关键性重要意义的东西,现在已被认为是含糊、无聊和不相干了。——有力、清晰但也无聊的观点。就相当于波菲利说:“这个问题太难了,搞不清楚”。知识产权法的“催熟”,让大家都对本质问题厌倦了,事已至此,干脆就“这个问题太难了,搞不清楚,算了。”但是转向功利主义之后,有人去建模、去用经济学方法做效用分析了么,波斯纳也只是站在经济学概念上去阐释问题。演进论的实然永远替代不了应然
唉,看中文就是比英文要理解得通畅。案例作者写得有点啰嗦,部分可与《版权的起源》対勘。
有些关键词语翻译不准确
好书,被忽视的历史是,知识产权的产生是偶然中带有必然。
读完了,翻译的障碍在正文阅读部分被抹平了。无体财产保护进程中,最初的显赫势力其实时外观设计,但最终沦为著作权和专利权之间地位尴尬的继子女。对于外观设计的保护是基于它的创造,但它的创造经不起时间沉淀,也不能得到与生俱来的保护。我国立法对外观制度的保护也存在这种不协调,基于美观畅想的设计保护却归为到主打实用能动的《专利法》,对于外观设计的保护也尚且不能离开依附的载体,所以反映出自身本质的不纯粹,也即成为次等性。文中的一些内容隐约在别处见过。对于无体财产的本质讨论,最早是聚焦于产生无体财产的过程,智力劳动的多少(量)发展至高低(质);创造性的判断,完全的创造,还是不完全的创造(业已存在的发现)。尔后转向结果端的判断,成为权利人的选择,经济市场的手,行政登记的薄。叙述是历史的,而制度应是包容的。
学术著作,非常干货,却也难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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