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镜高悬

刘馨珺

出版时间

2007-09-01

ISBN

9787301126622

评分

★★★★★
书籍介绍

宋代是中国历史上的转型期,虽然国力衰弱,对外关系处于劣势,但是庶民社会却充满活力。南宋时,健讼之徒充斥,县衙是处理民众事务的第一线,业务相当繁重。除了日常行政外,知县还必须仲裁司法纠纷,即使只是“鸡鸣得失”的小案子,也得明镜高悬、衡情量理,做到孔子所言:“必也使无讼乎”的境界。

“包青天日夜审案”的小说人物形象深入人心,然而南宋县官处理狱讼时并非如此,尽管也有骇人听闻的强盗之徒,不过,县衙的权限只能处理“杖一百”的案件而已。本书从制度史的角度切入,在大大小小的案件中抽丝剥茧,详细探讨南宋县衙的诉讼判决程序,重回八百年前的历史情境。在纷杂的案件与程序背后,鲜明跃动一幕幕庶民生活的样貌,以及一股坚持“据理”、“原情”的治理狱讼、“公心执法”的士大夫精神。

刘馨瑁 台湾人学历史学士,现为嘉义大学史地学系助理教授。著作有:《南宋荆湖南路的变乱之研究》。论文有:《“请求”罪与公私之分际》、 《宋代的请托风气——以“请求罪”为中心之探讨》、《南宋狱讼判决文书中的“健讼之徒”》、《论宋代狱讼中“情理法”的运用》、 《从墓志铭谈宋代地方官的赴任》。

作者简介
刘馨瑁 台湾人学历史学士,现为嘉义大学史地学系助理教授。著作有:《南宋荆湖南路的变乱之研究》。论文有:《“请求”罪与公私之分际》、 《宋代的请托风气——以“请求罪”为中心之探讨》、《南宋狱讼判决文书中的“健讼之徒”》、《论宋代狱讼中“情理法”的运用》、 《从墓志铭谈宋代地方官的赴任》。
目录
第一章 县衙在地方狱讼制度中的角色
第一节 地方衙门狱讼官员的组织概况
第二节 南宋地方狱讼业务的动态关系
第三节 南宋县衙狱讼事务的繁重
小结 亲民之官,做县不易

显示全部
用户评论
史料结合正史与官箴书、文集、墓志铭,叙述南宋县衙司法的制度、运作和方法,是博士论文扩展,作者下了极大功夫。
一向爱看审案判案,“明镜高悬”这四个字有很大吸引力。但借来翻翻,发现看不下去。仅记一笔就不评价了。
很棒!关于南宋衙门断案的研究!非常有趣!
下了挺大功夫的
切入点和案例比较有趣
古文很多,但是啃下来收获很大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