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勒克在(文学史》(“ Literary History")一文中曾经指出: “文学史”或则被视为历史的一个分支,尤其是文化史的一支,而文学作品就如历史的“文献”或证据(" documents" and evidence)的被征用;或则被视为一种艺术史,文学作品就像艺术“碑志”(" monuments)的被研究。 韦勒克提到的两种讲法,前者把文学作品看做往昔某种境况的集中表现,有助我们(在史家引领下)对此一境况做具体的了解,其属性因此是“过去的后一种讲法是认为文学作品只会历久常新,永远没有“过去”。韦勒克作为新批评学风的重要倡导者,似乎比较倾向于后者,对前一种处理态度显得忧心仲忡。虽然他也提及"
"“文学史”书写与ー般“历史”书写有不少异同之处,但基本上二者都离不开一项主要的活动:以书写行动将所能掌握的”过去”按照一定的方向和目标构述出来,让读者有机会在另一时空去体验此一“过去”;换句话说,当中有的是包括叙事者(narrator)、叙事体(narrative)和接受者(narratee)的一项叙事行动(narration)。在这一个层面,历史叙事学家怀特曾有深入的探索,很值得我们借鉴。怀特指出历史书写作为叙事行动有三个阶段: 1。史事编序(to make a chronicle):即依时序排列史事; 2。故事设定(to shape a story)即选取叙事体的主角,安排故事的起中结,使"
"然而1949年中国政权转移的大变化,对香港的文化构建造成重要的影响:越界而来的,不光是文化制成品,更是成品的创制主体、文化人。不少原居大陆的学人于1949年前后辗转流徙到香港,企图在此“继承"、“重建”或者“复兴”中华文化。当这一批南下的文化力量在本地以不同的方式定位以后,香港文化与中原文化的承接不再是共时横向,虽然追慕的心态依旧,但已转移到历时的轨轴之上了。 至于这时期的中国大陆,无论政治、社会、经济、文化都掀起巨大的变革浪潮;而国家政权的缔建与“文学史”的书写(nation and narration)的关系更以种最直接、最不矫饰的方式展现;无论上下,由国家掌领文教的权力机到高等学校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