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第1章)阐述合同法基础,包括合同法在《德国民法典》中的地位、欧洲合同法、合同法中的自由和强制;第二部分(第2-8章) 主要探有效合同是如何产生的,里面既有对合同法的要约和承诺、一般交易条款等问题进行的分析,也有对民法总则部分的 行为能力、 形式要求、错误、欺诈、胁迫和代理等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第9-12章)先结合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等几种形式对合同义务进行了分析,然后阐释合同的履行、 解除和终止等问题以及损害赔偿;第四部分( 第13章)则讨论合同第三人问题,包括有利于第三人的合同、债务承担和债权让与等。
海因·克茨教授(Prof. Dr. Dr. h. c. mult. Hein D. Kötz)1935年出生于Schneidemühl(今波兰皮拉)。1962年于汉堡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970年完成教授资格论文。1971-1978年执教于德国康斯坦茨大学(Univ. Konstanz),1975-1978年任卡尔斯鲁厄地方高级法院(OLG Karlsruhe)法官,1981-1998年执教于汉堡大学(Univ. Hamburg),曾任马科斯普朗克外国和国际私法研究所所长(1978-2000年)、汉堡博锐思法学院院长(Bucerius Law School)(2000-2004年)。克茨教授是德国比较私法学的领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