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宅大血案

范宗湘

出版时间

1992-12-01

ISBN

9787226010075

评分

★★★★★
书籍介绍
资料来自维基百科(此条目添加者案): 据甘肃省档案馆资料记载,1949年5月17日早上8点多,甘肃省会警察局刑警大队长范宗湘接到电话赶赴兰州市左公东路六十九号火灾现场,也就是邱宗浚公馆。 经核查除邱宗浚长孙女邱光慈(13岁)因患扁桃腺炎住院动手术和照料她的佣人宋嫂免而幸免于难外,邱氏全家16日晚,一家老小连同司机、保镖、水夫等十一人均被杀害。邱宗浚头部、颈部、腹部均被利剑所刺,其余人被斧劈死、钢管捣死。在邱氏房内墙上还有:“十年冤仇 一夜报之”字迹[2];另一说写“二十年冤仇一夜平”[1]。凶手在作案后企图焚尸灭迹,但因房门紧闭氧气不足,致使火灾没有发生[3]。 范宗湘检查现场时,兰州警备司令部副司令臧景芝少将和兰州宪兵23团副团长刘自力也到场,二人也见不得那些血尸,匆匆离去。当西北长官公署高级官员蒋德裕少将来时,竟昏倒在地[4]。 死者名单[编辑] 邱宗浚,裸体入睡时,用利剑先刺入脖颈后,又将剑插入腹内杀死;头部有斧伤8处,脖颈上有手勒印痕,右眼珠突出[5]。 邱定坤,邱宗浚儿子,又名邱毓熊,约40岁。系用鸟枪击毙。子弹由右额太阳穴射入,从左耳根穿出,血迹不显。身着黄毛料军装,佩陆军少将衔肩领章,面色自若未变[5]。 费伯萍,邱宗浚儿媳,约30岁多,满族旗人,入籍北平。她烫发头,足登红高跟皮鞋,脖颈上佩戴项链,脑后有斧伤两处,口中塞有布巾,短袖旗袍被撕开,有被性侵犯过的迹象[1][5]。 邱光华,邱宗浚长孙,15岁,中学生。据厨师刘清海讲,他一直同其祖父邱宗浚同睡一床。因斧劈后脑而死,背、腹部斧伤累累[5]。 邱光锐,邱宗浚次孙,7岁。用钢管在头部以捣蒜式戳死在小床上,血肉模糊,难辨真容[5]。 邱光丽,邱宗浚次孙女,5岁。用钢管捣死。脑浆四溢,血肉模糊,面不成形。红绸蝴蝶结仍天真扎在头上,两只小手向前扬起,似做掩护状[5]。 毕殿俊,司机。用手和绳卡勒脖颈气绝[5]。 郭石发,水夫。用斧劈砍头部毙命[5]。 何德沅,佣人兼保镖。斧砍杀痕,头颅上有钢管击打伤痕[5]。 何德发,佣人兼保镖。双手被反绑,口塞布巾,头顶斧伤3处[5]。 陈宗实,系商业银行会计主任、非邱氏亲属。脑后斧伤3处,颈部有手勒印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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