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介绍
在《政府论两篇》上篇中,洛克首选集中批判传统社会占统治地位的观点——君权神授和王位继承的观点。然后在下篇中,论述了国家一论和法律理论。
在新社会即将来临的前夜,洛克此书担负了为第一次具有世界意义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鸣锣开道的历史使命,对英国政治、经济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正是洛克倡导的君立宪制的确立,“在英国才开始了资产阶级社会的巨大发展和改造。在君主立宪下,手工工厂才第一次发展到前所未有的规模,以致后来让位给大工业、蒸汽机和大工厂”。
洛克的思想反映了时代的精神,他的政治法律学说不仅对英国,还对18世纪美国和法国的资产阶级革命产生直接的影响。他提倡的天赋人权、民主、自由、平等和法治的主张,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要求,因而在资产阶级的历史文献如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宣言》中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AI导读
核心看点
- 上篇犀利批判君权神授,下篇构建自由主义基石
- 系统阐述天赋人权、私有财产与法治理念
- 深刻影响英美法资产阶级革命及独立宣言
适合谁读
- 政治哲学、法学及历史学专业的学生与学者
- 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想起源感兴趣的普通读者
- 希望深入理解现代民主制度理论基础的读者
读前提醒
- 上篇论战性强且略显啰嗦,非专业读者可略读
- 建议重点研读下篇,理解社会契约与政府合法性
- 可结合美国独立宣言对照阅读,体会思想传承
读者共识
- 下篇思想价值极高,是现代政治文明的理论源头
- 上篇论证精彩但阅读体验较枯燥,建议跳读
- 译文质量参差不齐,建议优先选择商务版
本导读基于书籍简介、目录、原文摘录、短评和书评生成,不等同于全文精读。
精彩摘录
- "如果我们一定要设想,孩子身上的某些东西来自父母,那就必须肯定,大部分是从母亲那里来的。"
- "虽然《圣经》没有说过一个字,菲尔麦也没有拿出一个字来证明,但是亚当却立刻对夏娃有了“绝对的君权”。而且不独是对夏娃,甚至对“由她生出的一切人”,也都有了这种权力。总之,亚当无论如何都必须是一个绝对君主。"
- "最后,如果一定要把那些对夏娃所讲的话,当做是一条束缚她和一切女人的法律的话,这种从属也不是别的,而只是每个妻子对于丈夫应有的从属。如果把这个就当做是“政府的最初的授予”和“君权的基础”,那么,世界上有多少丈夫就应该有多少君主了。因此,如果说这话给予了亚当以某种权力的话,那也只能是一种婚姻上的权力,而不能是政治权力。作为财物和土地的所有者,丈夫有权独立处理有关私人事务。在一切有关家庭的共同事务上,丈夫的意志优于妻子的意志。但是,这不是对妻子有生杀之权的政治权力,对其他的人就更谈不上了。"
- "试问,在生儿育女的时候,一千个父亲中,有哪一个除了满足他当时性欲外还有什么更长远的考虑呢?甚至于生儿育女还往往与生育者的愿望相左。即使有人愿意并计划生儿育女,他们对于创造儿女所费的力气,一点也不比希腊神话中杜卡力昂向后抛掷石子来造人所费的力气多。"
- "有些人以人类“遗弃或售卖”自己子女的行为为例,来证明人类对子女享有绝对权力。这些人与菲尔麦一样,是绝妙的辩论家。他们竟然把人性可能作出的最可耻的行动和最伤天害理的谋杀,拿来作为他们的意见的根据。"
- "因为母亲曾在自己体内用自己的血肉养育孩子,即使她没有更大的权利,但至少应与父亲有同样的权利。"
- "从古至今,为患于人类的最大问题,不在于世界上有没有权力存在,也不在于权力来自什么地方,而在于谁应当拥有权力。这一问题的重要性不亚于君主们的安全,以及君主领地和国家的和平与福利。如果这个问题解决得不好,就可能给人类带来城市破坏、国家人口灭绝以及世界和平被破坏等灾祸。因此,一个政治学研究者对解决这个问题应给予极大的关注,并且应做到观点明确。否则,如果在这一点上还有争论,其余一切便没有意义了。用极权主义所能带来的一切荣耀和诱惑来粉饰权力,而不说明谁应当拥有这种权力,结果只会更加刺激人们去发展其自然的野心。由于这种自然的野心本身极易走向极端,因此,它将促使人们更加热衷于争权夺利,从而为人类无休止的战争"
- "同样,如果有谁企图将另一个人置于自己的绝对权力之下,那么,谁就同对方处于战争状态。因为,企图将另一个人置于自己的绝对权力之下,也应该被理解为对那人的生命有所企图的表示。我有理由断定,凡是不经我同意,就企图把我置于其权力之下的人,在已经得到了我以后,他将可以任意处置我,甚至可以随意毁灭我。一个人若是想要把我置于他的绝对权力之下,只有依靠暴力手段剥夺我的自由权利,把我变成奴隶。所以,免受这种暴力的压制,是自我保存的唯一保障。理性告诉我,当一个人想剥夺我的自由,拆除保护我生命的防护栏时,他就是我生存的敌人。因此,凡是企图剥夺我自由的人,就使他自己同我处于战争状态了。自由是其余一切的基础。所以,在自然"
作者简介
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年8月29日-1704年10月28日)是英国的哲学家。在知识论上,洛克与乔治·贝克莱、大卫·休谟三人被列为英国经验主义(pragmatism)的代表人物,但他也在社会契约理论上做出重要贡献。他发展出了一套与托马斯·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不同的理论,主张政府只有在取得被统治者的同意,并且保障人民拥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自然权利时,其统治才有正当性。洛克相信只有在取得被统治者的同意时,社会契约才会成立,如果缺乏了这种同意,那么人民便有推翻政府的权利。
洛克的思想对于后代政治哲学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并且被广泛视为是启蒙时代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和自由主义者。他的著作也大为影响了伏尔泰和卢梭,以及许多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思想家和美国开国元勋。他的理论被反映在美国的独立宣言上。
洛克的精神哲学理论通常被视为是现代主义中“本体”以及自我理论的奠基者,也影响了后来大卫·休谟、让·雅各·卢梭、与伊曼努尔·康德等人的著作。洛克是第一个以连续的“意识”来定义自我概念的哲学家,他也提出了心灵是一块“白板”的假设。与笛卡尔或基督教哲学不同的是,洛克认为人生下来是不带有任何记忆和思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