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建筑总览·大连篇

眭庆曦, 张复合, 村松伸, 西泽泰彦

出版时间

1995-01-01

ISBN

9787112026074

评分

★★★★★
精彩摘录
  • "1898年帝俄与清政府签订了《旅大租借条约》,强租大连和旅顺。为达到长期占领的目的,沙皇尼古拉二世下令建设达鲁尼市,任命萨哈洛夫为总工程师,后为达鲁尼市第一任市长。帝俄在东西青泥洼征用土地,强迁居民,编制旅大地区建设规划,分两期进行港口建设和市政建设。 1899年,沙俄宣布了大连市建设宣言,将青泥洼一带约5.4万余亩土地划为城市用地,东起寺儿沟,西至大同街,南起南山麓,北至海滨。规划在寺儿沟沿海地带修建码头,在青泥洼桥修建火车站。 当时市区建设规划为三个部分:1. 行政管理区在胜利桥以北露西亚街(现在民乐街道全部)。2. 商业区和俄国人居住区的欧罗巴市街(现在中山路东部一带和斯大林路)。欧罗巴"
  • "1905年倭俄战争结束,沙俄战败,倭国帝国主义取而代之占领了大连。倭国统治初期曾沿用沙俄的城市规划,继续实施城市建设,如继续建设大广场(中山广场)等。1905年倭国统治当局公布了城市建设规划法规《大连专管地设定之建筑限定规则》,把达鲁尼改为大连市。市区划为军事地区、西青泥洼桥一带。以后市区又划分工厂区、居住区、商业区、混合区4个部分。 倭国基于长期占领旅大和加紧对中国进一步侵略的需要,1930年倭国关东州厅设置大连计划委员会,提出把大连市建成「国际大都市」、远东大港,曾先后4次修改城市建设规则,规划首先安排对外交通港口建设。 倭国占领旅大之后,加快了掠夺性的建设步伐。1915~1920年建成了"
  • "一、关东都督府设置以前的统治机构及其建筑活动 倭俄战争中倭军对辽东等占领地设置军政署实施军政。在关东州的金州(金县)、大连、旅顺设置了军政署,其中大连军政署是关东州统治机构中最初进行建筑活动的机构。1905年2月2日大连军政署委任前田松韵和仓冢良夫2人为工程师,负责土木、建筑活动。其活动内容为「大连租用地的测量、划分,建筑的管理等需要专门技术的工作」。所谓「租用地的测量、划分」是为了把官用地出租给倭国人而作的测量与划分。所谓的「建筑的管理」为了:①大连军政署建设官厅建筑的设计管理;②民间随意建造房屋的管理。关于①,是由于军政署财政困难,必需的房屋是利用既有房屋进行修理、改造,作为紧急使用,没有"
  • "大连最初的建筑规则是大连军政署(倭俄战争期间倭国陆军设立的军政机关)规定、1905年4月1日以辽东守备军令的形式公布实施的《大连市房屋营造之暂定管理规则》。 大连军政署随着规模的扩大,1905年2月将其内部扩大为庶务、财务、土木、警务等部门,任军政署翻译官(外务省书记官)的佐佐木静吾为土木部门主任,聘前田松韵与仓冢良夫2人为委任工程师,负责担当「大连贷出地的测量、划定、建筑监理等需要专业技术」的工作。 在大连军政署给他们的任务中,「贷出地的测量、划定」指的是将不妨碍军事及行政范围的官有地贷给倭国人而进行的土地测量与划定。倭国军队1904年5月30日占领大连,虽然占领后禁止倭国人向大连渡航,但实"
  • "前田叙述的这一建筑规则并不是土木建筑专家提倡的,而是由军政官员提倡的;由前田松韵、仓冢良夫两名土木建筑专家和外务省书记官佐佐木静吾3人起草制订。这一法规即1905年4月1日作为辽东守备军令第11号公布的《大连市房屋营造之暂定管理规则》。 后来成为关东州统治机构的关东都督府继承这一规则,作部分修正后于1908年5月8日公布了《大连市房屋营造之暂定管理规则修正要项》。后来关东厅也继承了此项规则,一直延续到《大连市建筑规则》(1919年6月9日公布、施行,其中主任技术者条项于同年7月1日施行)的施行。《大连市建筑规则》对《大连市房屋建管理营造之暂定规则》进行了全面的修改,新引入了建筑技术者资格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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