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窑法庭

丁卫

出版时间

2014-01-31

ISBN

9787108047441

评分

★★★★★

标签

文学

书籍介绍

此书以陕西关中地区的秦窑人民法庭为个案,较为全面地呈现了当代中国基层司法的实践及其逻辑;对1990年代中期以来发生的国家治理结构转型(由“基于政策的治理”转向“通过法律的治理”)作出了理论上的回应;透过“合法性/合法律性”(legitimacy/legality)这一分析框架,作者阐释了中国法律新传统——政法传统——的内在理论。

人民法庭是最基层的司法审判机构,它将抽象的国家与具体的乡村社会直接联系起来,其行使的审判权在权力性质上不同于行政管理权,其裁判过程受到最为严格的程序理性的规限,因而直面乡村社会的基层司法活动有助于增强国家的合法性权威,此所谓“通过合法律性获得合法性”(legitimacy through legality)。与西方社会不同,司法机关在中国的语境下并不具有完全的独立性,但它又必须对外界表现出极大的中立性,透过这两重身份与角色之间的内在紧张,此书揭示了基层司法所依循的政法逻辑。

作者以司法审判活动的“观察者”及“参与者”的双重视角展开叙述。“观察者”喻示着外在的视角,而“参与者”则指称内在的视角。在“观察者”眼中,法律是一组客观存在的规则系统,它因为具有强制性而获得了有效性。在“参与者”的视野下,司法的具体过程得到了全景式的呈现,法官的行动逻辑也尽可能地展示和表达出来,其中任何不“合法律性”的行为也因此能够得到“参与者”充分的理解。

该书在叙述形式上另辟蹊径,作者不时转换叙述视点,力求全景式地展现乡村基层法律运作的真实原貌;在内容和结构安排上,它避免落入既有程式的窠臼,注意将微观行动者纳入宏观的历史过程予以观照,试图在特定的语境中理解人的活动并解释事件的意义。对于中国的法律社会学/法律人类学研究及其阶段性发展而言,此书是一部具有原创性的著作。

用户评论
有关中国本土的法律社会学类书籍,估计都很难越过苏力的《送法下乡》。
人民法庭和政法传统这个选题不错,书里论点也有有趣的,比如诉讼费、审判的名实问题。但是很可惜,大多蜻蜓点水,看不出田野的厚度。理论和经验嵌套痕迹太明显了,经典掉书袋。
调查浮浅,叙事混乱,判断偏私,唯一看点是部分材料尺度颇大,能反映司法工作的真实负面。
好书肯定是好书,阅读之前看到有评论就“法律民族志”说事还觉得哪来这么多学科前见,不过阅读完发现这确实是个“问题”。我并不认为同类研究一定要跟已有的法律民族志“对话”,但研究指向的不同确实会影响到结论的得出。个人觉得该书除了理论综述之外只有第七章就乡村社会中纠纷的形成、展开与解决而进行的分析才是“法律人类学”,而前面则是“政治人类学”。因为“法律人类学”关注的对象应该是法律的运作过程或者说是实践状态,对基层法院以及派出法庭在权力体系中的观察与分析更多地是阐释国家制度在社会中的“落地”。这就好比难道以体育局为对象的田野调查就是体育人类学了嘛?当然,对基层法院及派出法庭的政治权力角色分析无疑有助于更好地观察其作为法律实践重要参与者的具体行动,但从篇幅上看这未免就头重脚轻了。
#20151031#通俗易懂的田野调查。缺少基层法律知识的我来说,后半本的实际案件比前半本的基层组织架构和运行情况更吸引我。处理普法和基层维稳的关系,上有政策下有真实实际情况的对策,基层总是在第一线。但有点到即止的感觉,干货略不够。
零零散散的很生动,讲特邀协调员制度落成那部分,对保成印象很深,所谓蛇走蛇道鼠行鼠道。王雅琴总让我想起文旅局的一个科长
挺有意思的。归纳逻辑好像有点弱。我想生活在中国的人对于中国的司法、乡土、政治应该都有些感受吧。还是田野调查和非虚构写作有意思。这里面提到的李增亮法官的事迹很令人钦佩,不知道他现在怎样了。还有其他人们,不知道他们现在怎样了。
书的前半部分过于零散,不如去看博士论文,归纳与理论点总感觉不够。后半部分的田野材料很是详细,点出国家权力下沉渗透带来的合法性与依法性的冲突问题,实际表现在科层运行的形式理性与农村社会实体正义驱使的实质理性之差异,很有现实意义,而且文中提到的农村时间观等等小点都颇有启发。不过整体来说总是少一点力透纸背的理论观点,更促使去读《送法下乡》了。
最近读了一下,对于那时候司法实践的感悟,放到现在也不过时的。司法理念越来越更新,但怎么解决纠纷,怎么让人信服,也可以从过去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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