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政府论》导论

(英)彼得·拉斯莱特

出版时间

2007-02-01

ISBN

9787108023315

评分

★★★★★
书籍介绍

本书作者彼得?拉斯莱特(PeterLaslett,1915-2001)是英国著名学者,早年在剑桥大学就读,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多年任教于剑桥大学,其研究取向对政治思想史、社会史研究的所谓“剑桥学派”影响至深,有发凡起例之功。

《洛克

导论》初版于1960年,再版于1967年,1988年的重印本则包含细致的文字校勘等内容。本书的翻译底本是剑桥大学出版社授权翻译的1988年“学生版”,收于“剑桥政治思想史文献丛书”。这个“学生版”删落了历次重印时的作者前言以及两个附录(有关洛克当年写作时出版物情况的清单以及洛克藏书目录,这两个附录所述情况已在正文中做了分析),但另有一个补论,即“《政府论两篇》的写作日期和《下篇》是否写于《上篇》之前的问题”。同时,“学生版”的“参考书目”充实了新的内容,并针对新近的洛克研究状况,补充了一个“建议阅读书目”。

目录
一 其书
二 洛克的生平与著述
1 洛克和牛津
2 洛克和沙夫茨伯里伯爵一世
3 洛克和萨默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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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匿名;最初关心国家在宗教中的权威;早期的权威主义倾向和宪政主义混合;霍布斯气息;结识贵人;遭牛津驱逐(1684);倾向于革命和叛逆;《政府论》写于1679-1681(最迟1683):1679写下篇,1680补入上篇;反Filmer,与霍布斯是内讧;自知《政府论》与《人类理解论》在自然法问题上的冲突,最缺乏一致性;在政治事务中是经验的;人是上帝的作品、自然法就是理性;为何要过渡到社会状态,洛克引入了财产权(为管理和保护财产而建立权力):之前的理论是共有财产,洛克引入自我所有权及其扩张;财产的广义解释:财产是权利的具体表现;勤劳和理性导致个人失败,需要自觉的政府控制;非资本主义非社会主义;社会契约的理性共同体;天赋政治美德:个人都有某种认可他人的生存、欲望、行动和需要的倾向,以信托来定义和维护。
Sigh 买重了
一本考据的书。。。
最后两章不错,但实在无聊,写的和《政府论》一样啰嗦。。。
华丽的考据学:作为哲学家的洛克与作为政治学家的洛克
考证详密。形而上学-政治哲学的可分离???
第四章之前还比较清爽
很无聊,但是这个研究选题选的很好、做也做的很好
拉斯莱特认为(1)《政府论》的写作远在光荣革命之前,洛克是作为一个整体写作此书,下篇和上篇都是为了反驳菲尔默。(2)对洛克和霍布斯思想关系的传统看法需要再度审视,霍布斯创立了一个具有普适性的决定论体系,但对洛克来说,这个体系却是开放的。(3)《政府论》实乃策论文字,服务于当时的政治观念斗争。拉斯莱特的言外之意更在于,政治哲学家并非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或事后总结者,他自己的写作意味着他乃是政治事件的参与实践者,其政治观点是一时一地的论争产物,是否有垂诸永远、推诸四海的普遍理论意义则颇值怀疑。
大量篇幅用来考证下篇早于上篇,论战对象是菲尔默而不是霍布斯,考据之细令人佩服。洛克从老洛克那里继承了农田农庄,还有一座矿山,真的有矿。Laslett编译剑桥pps丛书中曾言政治哲学已死,我的评价是“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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