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的有效性

(美)赫施

出版时间

1991-12-01

ISBN

9787108002235

评分

★★★★★
精彩摘录
  • "人们也许不承认,这种现实是不重要的。但这种论调并不意味着什么,它只提供了一个不利的事实,它助长了如下这种有害见解的扩散:在精神事物中并不存在这样一种具有相当正确性的东西,以致每个人都能默默地以他的方式去看待一些问题。这种东西是与那种为一切现实文化所必须的严格的学科相背离的,这种东西强化了我们的习性和乖僻,而这些西行和乖僻则损害了我们的知解力并消弱了严肃的人对我们的信赖。"
  • "解释者的目标只在于,把所给定的解说证实为比其它解说更具或然性的解说。"
  • "我的整个论述在根本上就是企图把狄尔泰的一些解释学原则建立在胡塞尔的认识论和索绪尔的语言学基础上。"
用户评论
首先在于承认解释的有效性、可复制性、可理解性,乃至正确性,那么也就是含义与意义的区分上,前者是确定的,后者是跟阐释者相关的意义价值,既然如此就有个衡量标准的问题,也就是如何迫近作者的原意来说明哪种或然性阐释可能性是合适的合理的合情的连贯的,从而有类型的衡量等。赫施在20世纪的各有各的解释中取自传统阐释学来说明什么是有效性的,能够取得传统的连续性,而含义的意义的可传承也说明了可解释可有效可理解。
有些地方很牵强 论证也不够给力 但是还不错坚持看看完了
读完有一定启发,但总感觉其论证力度不够,没能让人产生类似醍醐灌顶之感。赫施对解释有效性的追索像是一种在主观中寻找客观的行动...说实话没有完全读懂,至少还需要再去读现象学、索绪尔语言学、伽达默尔诠释学的东西。
我无比地佩服自己读完了。。
赫施在《伽达默尔的解释理论》之后对有效性这一根本问题的进一步阐述。历史上对伽达默尔的两派批评很有意思,一个是针对伽理论中的黑格尔色彩,另一个就是赫施这种认为伽所说的客观标准只是一种本体虚设。但是赫施自己的理论也是矛盾的,尽管从思维上区分了意义和意思,但实际情况是只要存在主体的介入和理解那么意义和意思之间的隔膜就会被打破。...而且赫施真的不会被德里达他们捶吗2333
纯纯痛苦面具。赫施的观点我个人理解就是在和作者的意欲类型达成默契的基础上去不断接近本文含义。但赫施在书中用了很繁琐的话语来进行他的理论阐释(可能这就是解释学家吧),但他的观点在当时已经算不上新颖,理论方向已经转向了读者接受,赫施捍卫作者的观点也只不过是文学潮流中退潮时的一朵大的浪花罢了,尽管精彩,但理论还是要朝前、朝着更加开放的方向发展的。
只读了前言(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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