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约1000年到1759年,欧亚大陆中央那片与文明割裂的土地上,阿提拉、成吉思汗、帖木儿接连登场,几年间把罗马、伊朗、中国三个世界的文明变成废墟。法国历史学家勒内·格鲁塞偏要替他们翻案:这不是天灾,是草原世界与文明世界周期性的交互。

勒内·格鲁塞(1885—1952),法国亚洲史研究的泰斗,毕业于彼利利埃大学历史系,一战期间曾在法国军队服役,做过吉美博物馆的助理管理委员、赛努奇博物馆的馆长,1946年当选法兰西学院院士。他写《十字军东征史》,也写这本《草原帝国:阿提拉、成吉思汗与帖木儿》。译者魏英邦(1913—1991)是青海湟源县人,因在巴黎大学跟随格鲁塞学习“远东史”,1952年回国后心怀崇敬,把这部代表作译成了汉文。

把“野蛮”当成一个可测量的地理问题

多数人读到“草原帝国”,想到的是铁骑、屠城、血染黄沙。格鲁塞却把镜头拉向更冷的地方:风、气温、海拔。他问的不是“他们为什么残暴”,而是“这片土地如何塑造了他们”。

他给出的观察模型很朴素:当亚洲其余地区已步入先进的农业阶段,草原人民仍停滞于畜牧阶段,这一差异,就是造就历史剧变的重要因素。草原创造出体格矮小而敦实的人,高原上的烈风、严寒酷暑塑造了他们的面孔——眼型细长、颧骨突出、汗毛稀少,也坚硬了他们的体魄。逐水草而居,决定了游牧制度;游牧经济的需求,使他们与定居人民发生关系——有时是怯懦的借贷,有时则是充斥着屠杀的掠夺。

这就是他随身可带的“大脑开关”:下次你再看到“蛮族入侵”,别急着骂残暴,先问一句——这里的地理条件,允不允许种地?不允许,人就被永远限制在游牧里,然后与邻居发生借贷或掠夺的关系。一个解释模型,瞬间把“上帝降下的灾难”还原成“生存方式决定的行为”。

我必兴起迦勒底人,就是那残忍暴躁之民,通行遍地,占据那不属自己的住处。他威武可畏,判断和势力都任意发出。他的马比豹更快,比晚上的豺狼更猛。马兵踊跃争先,都从远方而来;他们飞跑如鹰抓食,都为行强暴而来,定住脸面向前,将掳掠的人聚集,多如尘沙。 ——《旧约·哈巴谷书》第一章,第6—10节

格鲁塞用这段经文给全书定调:在文明世界的眼里,从北方草原来的人,马比豹更快,飞跑如鹰抓食。但紧接着他就把经文掀翻——这些“伟大的野蛮人”的降临、动机、消失,并非难以解释。只要认识到他们的生存方式,他们的动机和行为便会即刻“一目了然”。

一张被沙漠切割的地图

要真正理解草原帝国,得先看清那片土地的构造。格鲁塞花了大量笔墨描写亚洲高原:天山与阿尔泰山的海西褶皱,喜马拉雅山系的隆起,两大褶皱山系汇合冲击,把蒙古与锡尔河以北的地区包围、隔离、悬挂于平原之上。

结果,这片高原具有极端的大陆性气候。他举了一个具体的数字:在蒙古的乌兰巴托,当地夏冬两季气温于38℃至–42℃间变化。夏季酷热,冬季严寒,几乎全被一片冬季枯死、夏季萎黄的纵向草原带所遮蔽。

而真正切断草原的,是沙漠。戈壁沙漠从西南贯穿东北,在罗布泊与塔克拉玛干沙漠相接,一直伸展到中国东北边境上的大兴安岭。它在蒙古地区北部贝加尔湖、鄂尔浑河、克鲁伦河的草原之间插入,中断了连续的草原地区,成了阻碍突厥—蒙古帝国存续的永恒原因之一。

看懂了这一层,你就看懂了为什么草原帝国总是时聚时散:不是命运弄人,是那片从贝加尔湖到兴安岭的戈壁,一次次把连续的草场切成碎块。

草原上的“保留地”,与三个没能成功的征服者

格鲁塞提出一个关键判断:草原和森林地带,成为野蛮人生存的“保留地”。他特意强调,这不是说居住在那里的人民在品质上与其他民族有所不同,而是因为那些人类曾经长期停留于远远落后于其他地区的生存条件中。

更耐人寻味的是他的“幸存者偏差”视角。他说,阿提拉、成吉思汗、帖木儿,三个人取得了征服世界的惊人成就。但还有多少阿提拉或成吉思汗并没有成功,他们只成功地建立了限于亚洲领土四分之一的帝国——从西伯利亚到黄河,或从阿尔泰到波斯。尽管这仍旧算得上是一场创举,但他们远远称不上世界的征服者。

换句话说,我们记住的只是极少数撞开世界大门的人,而无数同样奔驰于中国边界与西方边界之间、却只拿下四分之一的“伟大的野蛮人”,被历史轻轻抹去了。格鲁塞说,他愿回溯历史,以封面上三位人物的事迹为主导,向读者介绍这些在长达十个世纪的时期中奔驰于边界之间的人。

当草场成为唯一的答案

全书最触动人心的,是察合台家族那段。成吉思汗把帝国分给四个儿子,每人一个“兀鲁思”(部落)、一个“禹尔惕”(领地)、一个“因出”(贡赋)。儿子们瓜分的,只有突厥—蒙古的草场。征服的农耕地区,北京还是撒马尔罕的近郊,皆归帝国所有。他们从未想到要自公元1260年起,萌生做中国皇帝、汗王、苏丹的想法。

而察合台的后裔,代表“蒙古文化中的落后部分”。他们的王国四周边界摇摆不定,没有北京或大不里士这样的城市作为中心,他们所有的只有一片草原。他们从未想到去塔里木河流域的绿洲定居,那些被围墙分割的园地,对于牧群和骑兵而言过于狭小。他们更不愿意定居于人口稠密、伊斯兰信仰狂热、宗教仪式繁多的城市之中。

于是有了书中那个近乎荒诞却又无比真实的细节:八剌汗甚至下令抢掠布哈拉和撒马尔罕,仅仅是为了找寻物资招募军队,不惜对属于他自己的城市进行劫掠。

读到此处,你会忽然明白“草原帝国”这个名字里藏着怎样的悖论:一群掌握了当时世界最强骑兵的帝国,却始终学不会、也拒绝学会如何治理一座城市。他们不是不懂,是那片草原的生存方式,把“城市”排除在想象之外。直到15世纪,察合台的后裔依旧是草原人民,于伊犁河与塔拉斯河之间过着游牧生活。

这便解释了另一个事实:察合台语,最终成了突厥语东部方言的名字。草原没有变成城市,城市却以语言的形式,留在了草原的名字里。

今晚你可以做的两件事

不必立刻翻开全书,先做两件小事,让这本书在你心里先“跑”起来:

  • 打开一张地图,找到乌兰巴托,看一眼它的位置。再找到贝加尔湖、塔克拉玛干、大兴安岭,用一支笔,沿着戈壁,把那条从西南贯穿东北、切断连续草原的线画出来。你会看见,“帝国为什么聚散无常”,答案就画在你笔尖下。
  • 找一段《旧约·哈巴谷书》第一章读一读,再回头读格鲁塞的那段话。让“马比豹更快,飞跑如鹰抓食”的古老恐惧,与“认识到生存方式便一目了然”的现代解释,在你脑子里对撞一次。

地理学家格鲁塞没有把入侵者供在“天灾”的神坛上,也没有把他们捧上“恶魔”的刑台。他把他们拉回大地,拉回风里,拉回那片不允许种地的草原上。他给野蛮人一个名字:草原帝国。这个名字里,藏着的是生存方式与地理环境之间,那场持续了十个世纪的、沉默而巨大的博弈。

如果这五分钟,让你对“一个民族的行为,究竟由什么决定”这件事,多了一分会意,哪怕只是心头一动,我的工作便算完成了。去吧,放下这篇文章,去读属于你的《草原帝国:阿提拉、成吉思汗与帖木儿》——勒内·格鲁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