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柏拉圖《法篇》的封面

柏拉圖《法篇》

柏拉圖

出版社

左岸文化

出版时间

2007-01-01

ISBN

9789867174871

评分

★★★★★
书籍介绍

《法篇》是柏拉圖的最後一部作品,在他去世前若干年內寫成。它與其他對話不同,而蘇格拉底沒有作為對話人物出現這一事實強化了這種差別。三位老人──一位克里特人,一位斯巴達人,一位雅典人──在克里特相遇,談論法的好壞。最後,那位克里特人和那位斯巴達人要那位表現得具有較高智慧的雅典人談談,一種優秀的制度應當有什麼樣的法。他們同意法在理想國中不會產生,因為理想的國家根本不需要法,而需要用法來統治的地方必定有不正義的現象存在。但不管怎麼說,法的統治無論如何是第二流的。這種意見表達了人們對利益共同體的真實看法,如果加以堅持,就能增進對理想共同體的理解,進而改善實際的法。

《法篇》共分十二卷,據說是由柏拉圖的學生奧布斯的菲力浦劃分的。他的劃分不盡恰當,大體說來,第一、二卷討論立法的基本原則,第三卷談到國家的起源,第四、五卷比較各種政體,第六卷討論官吏的任命,第七卷談教育,第八卷談愛情,第九卷談懲罰,第十卷談宗教和神,第十一卷談貿易和遺產繼承,第十二卷談軍事和外交。

柏拉圖(西元前427年-347年)是古希臘最有代表性的大思想家、大哲學家、大文學家、大教育家。他的思想與著作主要是對話,對整個西方哲學的理念與文化發展發揮了極其深遠的影響,一如中華文化中孔子的地位。他20歲左右追隨蘇格拉底,直至蘇格拉底被雅典當局以莫須有的罪名處死為止,此事對他造成極大的震撼。蘇格拉底去世之後,於西元前399年離開雅典,先後到過麥加拉、埃及、居勒尼、南義大利和西西里等地,遊歷中考察了各地的政治、法律、宗教等制度,研究了數學、天文、力學、音樂等理論和各種哲學學派的學說,在廣博的知識基礎上,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學說和改革社會制度的見解。西元前387年返回雅典後,在阿卡德摩(Academus)建立學園,全面制定他自己的哲學體系、傳播他的學說,期望能實現他的理想,並培養了眾多人才,亞里斯多德即其傑出弟子。他的後半生除短期去過西西里外,都在學園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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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得到听书 在这部作品里面,柏拉图不再追求一种无比完美的,仅仅存在于天上的范本,而是要构建一个在大地之上真实可行的美好城邦。继承了《理想国》里对于公民德性教育的重视,并且还在教育的普遍性上有更多的推进;同时,也体现了柏拉图在《理想国》之后的发展,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它们也开启了西方政治思想的三个重要传统。第一,柏拉图开始认识到民主制的正面价值,允许城邦结合君主制和民主制的优点,由此开启了一种混合政体的思想传统。第二,柏拉图不再依靠数量极少的哲人王来进行统治,而是依靠更稳定的法律,他还特别要求要给法律加上序言,用说服而非强制的方式让公民遵守法律,这开启了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法治传统。第三,对于神的强调,柏拉图不依靠人,也不依靠理念,而是依靠神,来为城邦的秩序寻求最高的依据